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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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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1-29 19:24:55 打印 字号: |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提示

 

为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要求,有效防控疫情,便利您和大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现就本院诉讼、执行活动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近期开庭等事项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期间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亦原则上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三)疫情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五)如有纠纷寻求司法帮助,建议首选“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用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有关诉讼、执行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已通知开庭的,如果必须到庭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观察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以通过拨打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2—2209508)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依法申请延期审理。

(二)如有纠纷需要解决,建议通过微信查找“云解纷微信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如确实需要起诉的,建议通过云南司法信息网或微信查找“云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或跨域立案。(跨域立案即到就近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一审民商事、行政和强制执行三类案件等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

(三)因情况紧急,必须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拨打0872—2209508或12368电话,法院工作人员将引导您办理相关手续。

(四)疫情防控期间,全州法院将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竭力提供安全、便捷、效的司法服务。广大群众如有诉讼服务需求,可拨打0872—2209508或12368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提示。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附: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南移动微法院操作指南


 

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议您通过微信平台搜索“云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打开“诉前调解”进入“云解纷”小程序,即“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云南移动微法院

 


“云解纷”平台小程序


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网址:http://www.ynfy.gov.cn/)、微信平台“云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线申请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费、网上案件查询等在线诉讼服务事项。




                      电子诉讼平台



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

网址:http://www.ynf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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