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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户把法普,学法普法身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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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慧娟  发布时间:2020-04-20 14:01:15 打印 字号: | |

以法制扶贫为契机,以联合宣传为重点。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的要求,结合弥渡县苴力镇先锋村大量村民外出务工的实际。2020年4月16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办公室主任杨月秀带领干警到先锋村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到挂钩户家中进行一对一宣传。期间,共走访挂钩户20户,发放宣传册100余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0年1月7日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突破性的将适用主体直接明确为农民工,将支付主体延伸至相关主体,将支付形式扩大到清偿、垫付。《条例》创新性的从规范结果到规范过程,从人社部门查办到首问负责制,从劳动关系为前提到搁置劳动关系争议,并从行政执法领域确立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强化对农民工权益保护。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大理中院
责任编辑:袁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