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容于德:大理之大,大在苍山之巍,洱海之澹;大在兼容并蓄,汲古纳今,多元多姿,海涵万物;大在仁广德厚,嫉恶扬善。法官须宽容尚德,以德树威,以德弘法。
大理于法:大理之理,旨在循天理而遵人道,依事理而通情理,晓情理而达法理。法官须恪道理而守国礼,明诸理而释法理,以求得理法并济,秉公执法,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