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10日,由最高法院警务部警训处韩冬处长带队,辽宁高院孟宪锋总队长、甘肃高院王永平总队长组成的工作组,在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俊一行陪同下,深入大理两级法院进行警务督察。督察组采取现场督察、明察暗访、视频督察等方式,先后对巍山县法院、大理市法院喜洲法庭、大理中院的安全意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业务技能、设施设备,纪律作风六个方面,以及安全检查、“六专四室”建设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对大理两级法院警务安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理两级法院的警务安全工作,党组重视、机制健全、设施完备、作风扎实,警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两级法院联动出警保障大型任务和警务指挥中心实现两级法院点对点联网,超前谋划推进“六专四室”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值得借鉴和推广。
督察组同时指出,两级法院也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检查岗位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致使违禁物品流入法庭;基层法院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人员缺编大,队伍严重老化;居安思危的意识弱化;“六专四室”建设推进不力等问题。
督察组建议,近期由中院牵头,在全州组织一次“拉网式”警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一是“六专四室”建设,要对标对表,实行点对点指导帮带,逐院落实,年底全部达标。二是督导基层人民法庭,配足人员和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工作方案和预案。三是想方设法,补警增员,弥补人员流失和断档对警务工作带来的影响。四是积极推进警务安全信息化建设,抓住省高院在中院试点的机会,出实招、创品牌、走前列。
在督察反馈会上,大理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童晓宁表示,督察组对大理两级法院的肯定,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指出的问题客观实在,要立行立改,制定好短期目标、中期任务、长期规划。短期目标就是9月15日前开展一次警务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结果上报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和法警总队。中期任务就是在正式干警短期内落编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向州委州政府争取落实合同法警编制和经费;专案保障结束后,分管副院长和法警支队要下沉一线,逐个单位、逐个法庭地督促落实“六专四室”建设和法庭安保制度以及设施设备的完善。长期规划就是警务安全信息化建设要拿出实招,借助省高院在中院试点之机,法警支队要与行装、技术等部门共同研究,在警务信息化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争取安全检查前移工程建设立项,实现“三区”分离;将警务安全与涉诉信访有机结合,把中院的内外管控、基层法院和法庭的安全捆绑起来,不能简单地把安全保卫与审判处置剥离,要构建一体化防范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