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南涧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审查对本院判决、裁定提出的各类申诉案件。对其中确有错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依法再审。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案件,审判移送管辖的案件;
4.管理人民法庭工作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审判工作过程中如何具体使用法律等提出意见,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的社团工作。
8.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中宣传法制,提出司法建议,教育公民终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84件(含旧存126件),审、执结2431件,同比收、结案数分别上升29.91%和30.70%,结案率94.08%,均在审限内结案,结案标的30,629.68万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受理刑事案件171件(含旧存6件),同比上升54.05%,审结165件,结案率96.49%。其中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8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5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24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5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1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件,撤销缓刑案件1件。判决生效的158件238人,给予刑事处罚237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43件(含旧存69件),同比上升25.70%,审结1360件,结案率94.25%,结案标的19,290.02万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案件340件,其中离婚纠纷319件,抚养纠纷13件,赡养纠纷1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761件,审结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253件。通过审查受理破产重整案件3件,均已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1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2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将诉讼调解贯穿于审理全过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结案348件,经调解撤诉272件,调撤率45.76%。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含旧存3件),同比下降12.50%,结案12件,结案标的20.31万元。结案方式为判决结案5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裁定准予撤诉5件,报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1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落实行政诉讼协调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有效化解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6件(含旧存48件),同比上升35.22%,执结894件,执结率93.51%,执结标的10,800.46万元,执行实际到位标的3,120.8万元。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今冬执行会战”专项行动,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权威性及公信力,加大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名,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8起,强制腾房2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227人次,限制高消费315人次。规范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规范救助程序和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1案3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90万元,依法有序分流“执行不能”案件,缓解特困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
2.深化高效便民司法机制,全面践行司法为民
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升级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建立调解工作室,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服务。深化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畅通信访渠道,实现全程留痕、统一管理,推动实质性解决信访诉求,处理信访案件3件。推动“六专四室”标准化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将安全检查工作前移,及时更新警用装备,高标准完成“六专四室”升级改造。推进综合审判工作,拓展司法服务职能,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和注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全面深化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全面查摆、积极整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共组织128人(次)参加省、州、县各项业务培训达709天,48名在编干警中本科及以上学历46人,其中研究生5人。1人被最高院授予天平奖章,1人的裁判文书成功入围参评2019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2人荣获个人三等功;南涧法院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挂包扶贫单位”,2人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扶贫先进工作者;执法监督活动中,刑事审判庭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办案单位,3名法官的优秀案件分获一、二、三等奖。
4.落实扶贫经费,全力支持扶贫工作开展
通过为工作队员购买保险、为建档立卡户购买电视机、捐赠物品、开展慰问和捐款等形式,共计投入资金5.14万元,物资65件,协调项目1个,引进资金5.00万元。2019年全院干警共开展“转走访”2294次,职工捐物折合人民币2.98万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8个。在涉扶贫案件审理中,共审结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域民事纠纷案件4件,涉案标的36.11万元,判处涉扶贫领域故意杀人案件1件。
5.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方位深化司法公开,培育公众法律信仰。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开历年裁判文书及信息5322件,其中2019年审结的有2067件;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有效公开率达96.75%;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1人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各类案件197件,观看人数达61.30万人次。
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健全院领导主要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管用的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明确奖惩。加强审判管理,对案件质量进行动态长效评查,共评查案件1580件。自觉接受上级对下级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方面持续开展日常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形象。
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通报量刑规范化工作,配合人大开展工作调查走访,定期向县人大、政协报送信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开展回访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591件,促进司法公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6人,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0.53万元,占总收入的93.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18万元,占总收入的6.01%。与上年1,803.34万元对比,较少36.63万元,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717.95万元对比减少57.42万元,与上年其他收入85.39万元对比增加20.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省财政缩减公用经费;二是2019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96.00万元较2018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200.00万元减少104.00万元,相应的项目经费减少104.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1,7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56万元,占总支出的69.33%;项目支出532.07万元,占总支出的30.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099.41万元对比减少364.78万元,其中:与上年基本支出1,138.11万元对比增加64.45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961.30万元对比减少429.23万元。2019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96.00万元较2018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200.00万元减少104.00万元,相应的项目经费减少104.00万元;二是我院法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2.56万元。与上年1,138.11万元对比增加64.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我院案件数较上年增加29.9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07万元。与上年961.30万元对比减少429.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96.00万元较2018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200.00万元减少104.00万元;二是2019年资本性支出199.84万元较2018年资本性支出486.57万元减少286.73万元;三是我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运行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0%;案件审判49.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1%;案件执行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0%;“两庭建设”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其他法院支出483.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0%。与上年2,054.02万元对比减少366.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96.00万元较2018年非税项目成本经费200万元减少104.00万元,相应的项目经费减少104.00万元;二是2019年资本性支出199.84万元较2018年资本性支出486.57万元减少286.73万元;三是我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7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其中: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4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6.07%;案件审判支出4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90%;案件执行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两庭”建设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0%;其他法院支出48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8.62%。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干警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8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03%。
4.卫生健康(类)支出5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开支。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3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4%。
5.住房保障(类)支出6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其中,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的3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4.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我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8.35万元减少13.52万元,下降4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4万元,下降2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8万元,下降68.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我院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故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决算数为0.00;二是2019年我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2万元,占66.89%;公务接待费支出4.91万元,占3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外兄弟法院前来我院审判办案、考察、学习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文化建设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75万元,与上年110.85万元对比增加23.9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我院案件数较上年增加29.91%,导致办案所需费办公费、邮电费等增加;二是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执行攻坚”专项工作的深化,全州法院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5,681.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0.63万元,固定资产780.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649.39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8.4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6.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8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8项,账面原值24.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681.01 | 1250.63 | 780.99 | 150.99 | 11.60 | 0.00 | 618.40 | 0.00 | 3649.39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2019年全省法院决算公开工作中部门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指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一站式”建设,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改革要求,全面推进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六、六专四室:是司法警察适应执法新需求,确保审判安全的基本保障,正常履职的基本配置,是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和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体现标准规范,“六专”包括专用囚车、囚车库、羁押通道、被告人卫生间、被告人楼(电)梯、被告人桌椅,“四室”包括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和监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