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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乡村青年行
——大理中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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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郎维学  发布时间:2021-05-08 12:35:52 打印 字号: | |

大理中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为民办实事作为开展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在立足岗位为民办实事的基础上,拓展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和形式,将为民办实事,做细、做深。近日以“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治乡村青年行”为主题活动在大理中院挂钩的洱海保护挂钩村大理市挖色镇光邑村进行。

在挂钩帮扶光邑村洱海保护工作中,大理中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美丽大理,司法护航为己任,为光邑村梳理洱海保护的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保护洱海的自觉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对保护洱海进行法治宣传,撒播保护洱海的思维和理念,提升广大群众洱海保护的法治意识。通过评比,奖励洱海保护的积极分子和家庭,完善洱海保护的体制和机制,倡导保护洱海为荣,破坏环境资源为耻的氛围。通过多年的努力,光邑村的环境资源和洱海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前期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夯实环境资源和洱海保护各方面工作,大理中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治乡村青年行”为主题,再次走进挖色镇和光邑村,以搭起咨询台、摆出法治展览图、广发宣传册、清理洱海湖岸等行动,亮出法院环境资源和洱海保护的决心和态度,教育、启发、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环境资源和洱海保护的行动自觉和行为自觉,为大理的蓝天碧水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大理中院的活动,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赞誉,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注入了活力。


 

 

 

 
来源:大理中院
责任编辑:袁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