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司法为民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大理中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拓展便民利民措施,到边远山区或者老弱病残案件当事人住所地上门解决纠纷,切实把涉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以实际行动司法为民,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赞扬。一起二审的离婚诉讼案件,办案法官本着“审执一盘棋”的思路,将审判与执行紧密对接,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快审、快执并举,从立案到当场执行,仅27天就实现案结事了。
提起上诉后,上诉人向承办法官致电“其到女方家上门20多年,如今无住所,我要去找女方吵闹,我要分割政府安置房属于夫妻的份额。”承办法官立即查阅了该案卷宗,了解到本案当事人是建档立卡户,女方又不识字,且语言表达能力弱,为移民搬迁户,上诉人、被上诉人以及其女儿三人共同使用移民搬迁点75平方米的安置房屋。
2021年5月11日,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法官前往案件当事人住所地云龙县诺邓镇福堂社区解决纠纷,为了避免再次产生新的纠纷,减少诉累和亲情间的怨气,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耐心释明法、理、情,通过劝说,双方当事人认为已无夫妻感情,同意离婚,同时考虑涉案居住的房屋系政府安置房和有子女的使用份额的情况,最终愿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离婚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政府安置房属于上诉人使用的份额归被上诉人管理使用,由被上诉人一次性补偿上诉人人民币50000元。双方当事人及在场亲属纷纷感谢法官巡回审判为民解忧的务实举措。
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当庭签收民事调解书,并由被上诉人当场向上诉人一次性补偿50000元,当场执行完毕,“调解执行一盘棋”的司法理念,让这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办案期限仅用27天,既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也减轻了执行压力,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的效率和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大理中院将继续在审判中贯彻一站式解纷的工作思路,推动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对接,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轻诉讼负担,实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