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大理中院采用“请进来”方式,专场举行“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此举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政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全社会主动支持政法机关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监督践行“三个规定”的氛围。
宣讲活动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以及典型案例、政策界限、人民法院捍卫“三个规定”的英雄模范周春梅事迹等进行了深入解读。
童晓宁在宣讲中指出,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三个规定”需从以下四方面着力:一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落实好“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传好责任落实的压力。领导干部做好带头示范作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三个规定”,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层层落实。三是要广泛宣传,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三个规定”是政法机关的“保护神”,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要形成合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要抓常抓严。将“三个规定”铭记于心、实践于行,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的局面,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州接待处、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等21个州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三个规定”宣讲活动,与会人员集中签署了《大理州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并举行执行“三个规定”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