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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乡村振兴稳推进 法治宣传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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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凌宇  发布时间:2021-07-12 15:34:41 打印 字号: | |

2021年7月9日,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的关键时期,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剑军受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的委托到南涧县乐秋乡米家禄挂钩村进行走访慰问,并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同时为群众开展“法治进乡村”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走访过程中,刘副院长镇领导、米家禄村两委开展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脱贫攻坚转入乡村振兴,米家禄村的相关组织准备、规划设计、群众参与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如何衔接等相关情况,了解中院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开展等情况,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改善村环境卫生、道路维修、产业发展提出了设想与规划。

刘副院长表示,乡村振兴米家禄有着一定的优势,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镇村干部工作作风踏实,群众通过脱贫攻坚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对乡村振兴充满了期望。而推进米家禄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是关键,重点是推出农村特色,深挖米家禄村历史背景故事,增强米家禄村文化底蕴厚重感,尽快发展各种合作组织,引领和带动群众发展各项特色产业,做到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法院作为挂钩帮扶单位,在完成法院主责主业的同时,将在法治助力中发挥作用。同时为努力提高米家禄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进米家禄村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平安米家禄村的发展,期间大理中院友椿法官针对农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用通俗易懂得的语言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为村民们讲授了最为常见的违法事件真实感知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他们引以为戒,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在开展走访问慰问的同时,刘副院长专门走访慰问了部分老党员,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整个活动秉持着“走实”“走深”“走细”的原则,让老百姓参与到乡村振兴和人民法治带来的好处中,用心为群众办实事。

大理中院将尽可能地担当乡村振兴的责任和义务,尽全力协调解决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绵薄之力,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实事做深做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享受感。


 

 

 

 

 
来源:大理中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