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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事活动项目化 项目办理清单化
——大理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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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郎维学  发布时间:2021-07-15 08:46:34 打印 字号: | |

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大理中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的落脚点和检验学习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条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和调研,近期又再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进行项目化及清单式管理。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大理中院通过开门搞教育和整顿,邀请社会各个方面听取意见建议,以队伍教育整顿顽章痼疾整治为契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长期坚持的大事来抓,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重要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为民司法的初心,结合法院工作职能作用,特点和规律将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作;深化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探索府院联动机制;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行动等十二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行项目化的运行,清单式的管理,对十二件“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进行清单式的管理,并在全院进行公示,接受干警监督。

在领受任务后,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积极行动,分别拟定了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和时间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落地,再出发、再发力。


 
来源:大理中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