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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没诉状、没开庭,祥云法院巧用支付令,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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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琴  发布时间:2021-08-30 10:01:5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我们没写诉状、没有开庭,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支付令真是方便、快捷、还便宜,法院还真为我们办了件实事。”近日,祥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追讨蚕丝货款的案件,通过适用督促程序,巧用“支付令”,帮助11名劳动者快速追款,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事情原委

8月17日上午,祥云法院下庄法庭突然到访了11名群众,他们情绪激动,声称要为祥云某公司尚欠的蚕茧款讨个说法,诉讼服务大厅里顿时人声鼎沸。下庄法庭立案窗口干警迅速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安抚群众情绪,并及时上报。

下庄法庭负责人、员额法官茶本祥从在场群众携带的相关材料中了解到,祥云某公司尚欠11名桑农蚕茧款,现该公司无力支付,11名桑农到下庄法庭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快速、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了解具体情况后,员额法官茶本祥耐心地向群众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解决纠纷的合理途径。

当天,11名当事人向下庄法庭分别申请支付令,要求祥云某公司支付尚欠的蚕茧款,下庄法庭干警,团结一致、分工协作,最终,在下班之前,协助群众完成了11起支付令申请,并向其送达了受理材料。

下庄法庭收到支付令申请后,立即着手审查,审查认为,11起支付令申请中,每个案件中的桑农系债权人具备当事人资格,祥云县某某蚕丝公司尚欠11名当事人蚕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公司与桑农欠款的关系合法明确,且该公司负有给付金钱的义务,符合支付令的申请要求,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8月25日,下庄法庭干警便开始送达支付。祥云某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对11份支付令均未提出异议,但表示现没有能力清偿债务。

本次“支付令”的使用是祥云法院打造“一站式”便民利民诉讼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祥云法院在立案环节注重群体性案件的甄别分流,依托诉前多元化解平台,合理推选诉前调解优先,无争议适用督促程序,对诉讼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不断提升群体性案件裁处的司法效能,不断满足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纠纷的需求。

“支付令”小知识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这是一种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便捷有效方式。(支付令图解)

 
来源:祥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