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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日志】一起抚养费纠纷的化解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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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玲  发布时间:2021-09-03 08:38:11 打印 字号: | |

写在前面以事务繁杂、办案任务重等等为由,给自己的懒惰找了很多借口,仔细想来,已经很久没有笔耕,错过了很多精彩、忘记了很多感动、荒废了很多记忆。今天重拾纸笔,把近期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调解日志记录下来,过程并不精彩,也许也不会令人感动,但这份记忆却也值得珍藏。

    

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

跟往常一样,立案庭移送过来一批案件,其中一件是抚养费纠纷案件。阅卷后大致了解了一下案情:小麟(化名)是一个年仅一岁多的宝宝,父母亲在他出生三个多月时就因为感情不和产生矛盾,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父母亲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小麟跟随妈妈生活,不需要小麟爸爸承担小孩抚养费。”父母离婚后,小麟一直跟随妈妈生活。现小麟妈妈认为小麟爸爸作为孩子的生父,理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而且因自己所在公司营业额下降,公司降低了员工工资,无力独自承担抚养小孩的义务,遂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麟爸爸自离婚之日起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500元。此时,距离二人协议离婚仅仅过了一年多。

   经验告诉我,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后不久,又因抚养费、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的案件,背后定有很多法律之外的原因:有的是把解除婚姻作为第一步,解决第一步后再慢慢算第二步、第三步;有的是因为冲动离婚,认为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考虑“不周全”;有的是心有不甘,不想让对方过得太舒服;有的是还在纠结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矛盾......在这样一些不良情绪的引导下,孩子就成为双方“博弈”的道具或筹码,增加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各种纠纷纷至沓来。

带着各种猜想,我拨通小麟爸爸的电话,看能否通过庭前的沟通,调解此案。小麟爸爸一听调解,连声说“不”。我顿觉奇怪,询问他如此抗拒调解的原因。一番通话后,我才了解,原来在案件正式立案前,我院曾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小麟爸爸表示尽管离婚时已经约定不支付小孩抚养费,但作为孩子的生父,他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愿意支付小孩抚养费,但前妻要求过高,自己无法承受,对方聘请的律师态度十分强硬,一分都不少,所以没有调解成功。“原来的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就按原来的协议办,诉前调解没有成功,我不再接受任何调解,直接上法庭,由你们法院直接裁判”。我一听,本案还是有调解基础的,诉前调解如果再加把劲儿,把情理再讲透一些,这事就成了。让他们冷静思考几天吧,反正距离开庭还有一二十天。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下午上班不久,导诉台同事给我电话,告诉我小麟爸爸现在法院诉服大厅,要递交一个反诉状,我猜想他可能是要变更抚养关系,就安排助理小康下去进行接访,告诉他变更抚养关系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无法反诉,只能另案起诉。小康接访回来告诉我,跟我的猜想一模一样,已进行法律释明,小麟爸爸现已离开。突然,我心里咯噔一下:他会不会出去把“反诉状”变更为“起诉状”,立刻折回来立案?如果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立起来,小麟爸爸与前妻的疙瘩就会越结越大了,孩子又要遭殃了。我赶紧给立案庭负责审查立案的小敏打电话,告知她如果小麟爸爸来立案,及时告诉我。果然,个把小时后,我的电话响了,小麟爸爸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过一番调解,小麟爸爸表示可以暂时不起诉,等抚养费纠纷案件开庭后再说。

 

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小麟的妈妈重新委托了一位女律师作为本案诉讼代理人,她到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跟她坐下来一聊,小麟父母离婚的原因基本掌握,因为孩子出生后的照料问题、与对方父母相处不融洽等问题造成的冲动离婚。对小麟妈妈以小麟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因也了解一二,小麟妈妈家庭条件优越,独自抚养小孩并无问题,是想通过诉讼让小麟与爸爸的联系更紧密,又或者,也许孩子作为纽带,还能让夫妻破镜重圆。不得不说,虽然他们的方法欠妥,处理不好,可能更加激化矛盾,但考虑确实比较长远。

 

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

今天是排期开庭日,到庭的是小麟爸爸和小麟外公到庭,来的是两老爷们儿,也是很好的,调解起来可能会更干脆一些。我没有开庭,询问了双方的意见,都同意调解,就组织庭前调解。

聆听是调解纠纷的法宝,家事纠纷当事人争的往往不是利,而是气。通过聆听拉近距离、了解案情、找到争议的症结,让当事人郁结的情绪得到释放,然后才能“对症下药”、“一击即中”。于是,我让小麟爸爸、小麟外公撇开本案,谈谈小麟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些情况,离婚后孩子的生活情况。

小麟外公:“他们结婚以后,我们为他们付出很多,买房、装修、买家具、照顾娃娃,家里家外、大小事务一直在帮忙,又出钱又出力,只想让他们过得轻松一些,经济压力小一些,不懂的地方多指点一些。”

小麟爸爸:“你们的掌控欲望太强,我们已经成年了、结婚了、为人父母了,你们对我们的私生活过度干涉,前妻没有主见,就听你们的,导致我们矛盾没法调和。”

小麟外公:“我们管你们是为你们好,你家的条件又差,根本帮不了你们,如果没有我们帮忙你们日子怎么过得下去?”

小麟爸爸:“我家条件是不好,你们在经济上确实帮忙了我们很多,我很感激,但是你们的干涉,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前妻与我家人的相处。她对我母亲的态度也是我决心要离婚的主要原因。”

小麟外公:“你们离婚的事情,我都是后面才知道,一直希望你们能把误会解除,多沟通一下,争取和好,毕竟小娃娃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所以,小娃娃过周岁时,我厚着脸皮让你过来一起热热闹闹给孩子过个生日,也趁机加深一下感情,你却不来,搞得我们在亲戚朋友面前很没面子。我们从不阻止探望,但你几乎没有来看过孩子。抚养费不支付,孩子不看望,孩子的重大日子不出现,怎么不让我们心寒?”

小麟爸爸:“我也有去探望孩子,但见面前妻就与我吵架,我害怕伤害到孩子,就尽量避免冲突。孩子周岁我提出我带孩子出来单独给他过,因为毕竟已经离婚,我去面对你们家的亲戚朋友难免尴尬。抚养费我愿意支付,但我现在又还房贷,又要生活,你们要求的数额我现在无法承受,如果你们坚持要那么多,就把孩子交给我来抚养。”

果然,问题的根源不是小麟外公家抚养不了孩子,也不是小麟爸爸不愿支付抚养费,而是因为家庭成员过度干预小夫妻的生活,导致小夫妻冲动离婚,离婚后小夫妻不能审视自己身上的问题,也不能换位思考,导致离婚后感情仍然没有升温,埋下隐患;复合无望,相互怨恨,孩子再次被无辜牵扯入父母矛盾的暴风眼中,于是抚养费、探望权、变更抚养等等问题都被父母摆在桌面上,矛盾加剧。找到症结所在,我知道了调解的切入点,此时需要谈的是“情”,而不是“法”。经过一番交流,双方的郁结得到舒缓,调解顺利推进,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小麟爸爸不再纠结变更抚养的问题,双方还对孩子的教育、探望等问题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也达成了共识。

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问题,打开了双方的心结,还将另外一件民事案件化解在诉前,这也算是我调解这个案件的一点小成绩吧!


 
来源:祥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