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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和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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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钰  发布时间:2021-09-28 11:03:18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加强弥渡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9月24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和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勇艳通报今年以来弥渡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永章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要求:一是抓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树立纪律作风无小事的意识,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在纪律作风建设上久久为功。三是抓实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把监督和预防放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院长杨永章强调:一是深刻认识“三个规定”保证审判机关正常工作环境,防止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三个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三是强化监督、压实责任,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执行月报告制度的重要性,领导带头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督查部门认真审核填报数据,做好督促检查。

 


 

 
来源:弥渡县法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