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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大理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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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丽维  发布时间:2021-11-19 09:21:5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以云南省法院系统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为契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解决群众关心、操心的问题,进一步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11月18日上午,大理中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了案款集中发放。

 

集中发放会上,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剑军对今年执行工作进行了简要通报。指出自今年4月第一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落实提升年”、执行“质效提升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一系列实践活动,截止11月12日,全州法院共受理首次执行案件12889件,结案10235件,同比分别上升17.71%和18.88%,执行到位金额19.89亿元。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州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着力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建设,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按照“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的基本思路,以维护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为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案款发放形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此次执行到位的案件主要涉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全州执行干警向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1.44亿元,以实际行动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执行到位领到执行案款后的申请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向法院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到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通过实时观看此次集中发放,对大理中院全体执行干警能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执行工作部署,认真领会并落实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予以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对法院执行工作也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了解,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大理中院执行局局长李永忠表示下一步将更规范使用“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要求所有执行人员在案款发放过程中严格把关。一是要求全部案款必须通过案件流程系统进行收发。要确保“一案一账户”缴款通知书发放率及案款发放率不断提升。二是对于已经执行到位的案款,必须依法依规及时发放。三是认真清理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要做到应发尽发,确实无法发还的案款要在“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逐项标注,专门说明,统一管理。

此次集中兑付执行活动是大理中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体现,以实际行动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也是将教育整顿转化为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大理中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