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参加云龙法治生态廊道揭牌仪式的省高院、大理中院、同济大学法学院,云龙县委政府等相关工作人员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滇金丝猴最南端家园的云龙天池保护区成功举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天池)论坛。
论坛会上,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以《用预防引导性司法打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路径》为题,进行了主旨发言。梳理剖析了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判的相关情况,从司法对生态环境保护,预防性引导司法的价值优于事后的恢复性司法的价值,采用的相关措施、手段,进行讲解。以大理中院挂钩帮扶的南涧乐秋乡米家禄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案例,对预防性司法融入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的司法路径,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以生态法庭建设为支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以无讼乡村建设,生态治理的共治共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措施并重,加强生态法治文化传播的工作思路等提出了相应对策。同济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处理好法治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法治与司法的关系;司法与政策的关系;法治理念与法律技术的关系等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同济大学经济法教研部主任夏凌教授就后疫情时代下生物多样性文明与司法生态建设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大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旭昭以大理地方立法视角,对大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开展的工作以专家学者的身份给予客观评价。大理中院环资庭四级高级法官赵万石以《后疫情时代下环境司法的为与不为》进行了论坛交流。
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二级高级法官尹德坤对上述交流发言进行了点评,对论坛会为法院进一步办好案件,保护生物的多样性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所作出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