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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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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理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11 19:36:08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22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履行审判职能,以更坚实的司法保障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共建合力。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党建引领,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显成效”的主线,以党建为抓手,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凝聚发展共建合力,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双赢。

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审判团队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团队整体工作效能,提升司法效率。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实效。完善案件评查和考核管理机制,加强案件管理,紧盯质效指标,注重提升办案质效,有效减少一审案件衍生出二审、再审、执行、信访等案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保护环境资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重点谋划、扎实推进,为大理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保护、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等各类案件,为建设平安、法治、美丽乡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四是强化诉源治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优势力量,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主导、法院辅助、多方协调、统筹发展的诉源治理格局,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主动对接“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服务,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重视业务培养,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警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有效应对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纠纷不断涌现、新法律接踵而来”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财务总收入3,29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3.9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71.15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89.29万元,增幅13.40%。其中:

基本经费增加96.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带来人员经费的增加;

项目经费增加292.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挖色人民法庭需大中型维修改造增加项目经费131.32万元;随着受理案件数大幅增长,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增加145.13万元;2022年我院新招录了14名聘用制书记员增加专项经费70.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123.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7.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1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351.34万元,增幅12.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务职级晋升带来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我院挖色人民法庭需大中型维修改造、新招录人员增加了专项经费使得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3,295.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1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98万元,增幅3.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带来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95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30万元,增幅45.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挖色法庭需大中型维修改造、新招录人员增加了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715.7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955.2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7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职业年金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1.6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8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1.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19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80万元,较上年增加12.50万元,增幅27.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90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80万元,较上年增加12.80万元,增幅35.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0万元,较上年增加12.80万元,增幅35.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我院预计2022年受理案件数将突破20,000件,案件数量的剧增,导致用车频率的增加以及车辆老化,将产生大量的车辆维修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按“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原则以及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2年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时,均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结合《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实施细节(细则)》按照人均未结案件、依法受理案件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质量考核平均成绩、合同制警察工资发放及时率、人民陪审员按要求参与率、服装依规采购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司法评价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三个,具体为: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等办案业务有序开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执结率达到90%,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使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高法〔2018〕47号)等规定,主要目标是完善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使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核合格率=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在职法官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90%,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权益。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按《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地价格的通知》(法〔2013〕171号)、《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等规定,做好基础数据采集、统计并及时上报,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服装政府采购手续,使得服装依规采购率为100%;做好服装发放工作,使配发服装及时性达到90%以上;做好服装发放后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干警规范着装率达90%以上,且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以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诉源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破解人民群众的“烦事”和社会治理的“堵点”提供了根本遵循。从根源上减少或者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诉源治理是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机制,必须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强化顶层设计和上层推动,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诉源治理合力。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在职在编108人,同比上年增加5人,导致核定的公用经费同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2,812.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72.56万元,固定资产4,347.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6.80万元,无形资产295.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4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9.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大理市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