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中共祥云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对祥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10.派出机构及职责。我院派出法庭设下庄、云南驿及禾甸法庭,3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的一般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共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
设三个派出法庭:下庄人民法庭、云南驿人民法庭和禾甸法庭,一个派驻机构纪检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达到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
1.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的站位确保正确方向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按照走深、走心、走实要求深化科学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上来,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推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基本单元。
2.坚持依法履职,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呈现的新特点,紧扣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锲而不舍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让司法更加贴近民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祥云建设。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优化诉讼服务方式,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全面巩固执行攻坚成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3.坚持改革创新,以更新的思路提升审判能力
坚决落实好党中央部署,围绕司法责任体系、多层次诉讼体系、全方位监督体系建设,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职业保障。稳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资源配置不佳、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司法能力新突破,全面提升司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4.坚持从严治院,以更严的标准锻造法院队伍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政治标准、扛起政治责任,严格权力监督、规范党内生活、严肃执纪问责。牢固树立教育整顿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展现法院队伍的新气象新面貌。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以贯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6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财务总收入2,04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2.4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8.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33.81万元,下降6.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与2021年相比我院2022年无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是我院2022年预算资金中其他收入(县级资金)98.00万元,与2021年其他收入(县级资金)234.80万元相比减少136.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94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6.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万元,增幅0.1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2,040.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4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7.55万元,增幅2.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支出,导致核定的社保经费同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75.3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9.26万元,下降10.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检系统三项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云政法通【2020】19号)等规定,信息化建设经费、大中型修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债务化解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保障,2022年我院无三项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同比较上年减少;二是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编报其他经费保障支出98.00万元,与2021年其他经费保障支出234.80万元相比减少136.8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173.3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75.3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1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5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0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5.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1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60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万元,增长58.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19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为308次,共计接待1884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41万元,较上年增加24.17万元,增长92.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1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3.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是我院囚车购置时间为2008年3月,车况较差,云南省财政厅批准我院2022年购置囚车一辆,预算资金为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公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一般公务用车上交财政,导致车辆减少,随之带来运行成本减少;二是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六个不得”等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三是规范用车管理,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按“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原则以及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法院“三定”方案以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结合《祥云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实施细节(细则)》等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受理案件数、法官人均收结案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核合格率、聘用制书记员案卷归档及时率、人民陪审员按要求参与率、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满意度、民事调撤率、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公开审理案件直播率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三个,具体为: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等办案业务有序开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收结案率≧90%、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90%、公车维修验收合格率≧9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人民陪审员参与率≧90%、民事案件调解率≧9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0%;绩效目标可以有效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法院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法院人才;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高法【2018】47号)等规定,主要目标是完善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使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90%、聘用制书记员按时出勤率≧90%、年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称职率≧9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时保障率≧90%、解决祥云县就业岗位数量=21人、当事人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满意率≧90%,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权益。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按《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地价格的通知》(法【2013】171号)、《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等规定,做好基础数据采集、统计并及时上报,服装更换人数=26人、服装质量达标率≧90%、配发服装及时性≧90%、服装库存积压率≦5%、服装的供应与实际需求吻合程度≧90%、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90%,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服装政府采购手续,做好服装发放工作,做好服装发放后的跟踪服务工作,以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定”方案:对某以单位进行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管理方案。是编制管理的形式之一。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纳入年初预算在职在编72人,同比上年减少1人,导致核定的公用经费同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 9,628.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94.20万元,固定资产3,40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30.3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9.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