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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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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洱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11 20:20:02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系国家审判机关,在洱源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进行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洱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洱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发回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对我院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级主管部门管理我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部门,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外设两个派出法庭:邓川法庭、炼铁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把洱源建设成为温泉康旅胜地、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基地”的目标,以狠抓执法办案为要务,以践行司法为民为根本,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整体素质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力打造一流法院、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努力在洱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彰显更大担当、展示更大作为。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心,时刻对标对表,明确职责定位,自觉把党和国家大局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毫不动摇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

2、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洱源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人民生命安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洱源。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以司法手段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持续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服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执行难源头治理。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推动诉讼服务体系优化升级,着眼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用科技赋能、智慧赋能、数字赋能、服务赋能,实现诉讼便捷、解纷多元、服务集约。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调对接,推动“诉源治理”,加强法庭建设,推动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纠纷分层解决体系。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向改革要活力,不断强化系统观念和创新理念。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统筹调配、动态调整、递补和退出工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落实庭审实质化。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办案智能化,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要公正。

5、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持续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思路不动摇,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讲政治、筑忠诚、敢担当,确保队伍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坚持司法能力建设不松劲,建立审判专业人才梯队,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业务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坚决挺纪在前不让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着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财务总收入1,35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1.1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3.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24.95万元,下降14.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大力整合资源,节省开支,严格控制行政管理经费和支出 ,严格进行资金支出优先性排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单位资金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的规定,我院编报其他收入63.0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6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291.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3.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95万元,下降10.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大力整合资源,节省开支,严格控制行政管理经费和支出,严格进行资金支出优先性排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1,354.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4.36万元,下降4.17%;项目支出253.0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00.21万元,下降28.3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大力整合资源,节省开支,严格控制行政管理经费和支出 ,严格进行资金支出优先性排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2022年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单位资金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付的规定,我院编报其他收入63.0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66.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800.6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253.0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9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职业年金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3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4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2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30万元,较上年减少1.48万元,下降3.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80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原因为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30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0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六个不得”等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按“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原则以及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两级法院“三定”方案以及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按照人均未结案件、依法受理案件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质量考核平均成绩、人民陪审员按要求参与率、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罚没款上缴及时率、服装依规采购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司法评价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三个,具体为: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保障派出法庭100%按计划完后维修,确保审判场所安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提高审判质效,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90件,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云高法〔2018〕117号)的通知精神,通过分类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法院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1:1配比法官与书记员,我院员额法官为18人,按1:1的比例,我院书记员的配备也应为18人,省高院核定我院书记员编制为14人。通过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新招收的聘任制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将认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聘任合同内容进行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有效保障案件在审限内及时结案。根据规定,每月按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打卡记录进行数据考核,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到9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障率应达到100%。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通过采购审判服、法警服,保障审判机关的规范形象,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和效率,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审判制服、警察制服的配备要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保障审判机关的规范形象,2022年按核定人数采购和发放服装一批;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关于着装范围的规定,加强服装及标志的生产、供应,保证服装及标志质量,采购验收合格率达100%,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艰巨使命,努力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保证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3.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纳入年初预算的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减少3人,导致核定的人员经费、社保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同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3,29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90万元,固定资产2,922.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13.00万元,无形资产0.000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

 

 

 
来源:洱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