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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法院敲响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槌 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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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祥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14 10:29:45 打印 字号: | |

 昔日恩爱夫妻感情破裂、分道扬镳,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该如何保障?近日,祥云县法院家事法官茶本祥在审理一件离婚案件同时,对当事人夫妻进行家庭教育帮助,并发出首封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官寄语,敲响该院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第一槌,用法律为孩子撑起“保护伞”,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多角度进行调解

  刘某某与夏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生育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婚后,因生活琐事,夫妻感情受损。近期,丈夫夏某某又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妻子刘某某认为丈夫的犯罪行为让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因处于疫情防控期,茶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在线调解。经调解,夏某某同意离婚,只是两个孩子的教育管理成了最大的问题。因两个孩子都已满8周岁,茶法官分别征询孩子意见,两孩子一个愿随母,一个要随父,但因夏某某现被羁押,客观上无法照顾孩子。茶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调解、释明,双方当事人表示尊重孩子的意愿,在夏某某被羁押期间,两个孩子均由刘某某照顾。

  精心制作“法官寄语”

  调解协议达成后,为引导双方当事人正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促使其依法尽责“带娃”,茶法官向他们释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督促刘某某在离婚后,要暂时肩负起对两个孩子的教育重任,告诫夏某某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家庭,承担起对子女教育的法定义务。口头帮教结束,茶法官结合本案实际,精心制作一份“法官寄语”,再次督促双方当事人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共同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通过这样一场特殊的视频“亲情会”,接过茶法官充满温情与期待的法官寄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听从法官劝诫,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为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祥云县法院持续发力,要求法官在办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主动为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帮助;在办理因家庭教育缺失致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或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民事、刑事案件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训诫,强制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大理中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