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乡村振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妇女同胞学法、知法、信法、用法的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传播“办事找法、遇事靠法、解纷有法”的思维和理念,大理中院庆“三八”系列活动之一的送法下乡活动,在州委政法委及州妇联的参与支持下顺利举行。
3月10日,州委政法委、州妇联、大理中院、南涧县妇联等深入米家禄“红兴村”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送法进红兴 巾帼暖民心”送法下乡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册、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传播法治思维好理念。
宣讲现场,大理中院李晓丹法官就妇女权益保护,农村妇女在遭受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以及良好家风的树立,母亲对子女的教育等方面做了细致入微的讲解;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法阳律所何政燕律师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做了普及,活动过程中法官们还为在场的村民发放了宣传单以及现场做了法律咨询。在场的村民说道,听了宣讲后了解到很多法律知识和维护权益的方法,希望今后可以继续听到法官们通俗易通的法律普及和维权讲解。
通过活动的开展为“八五”普法进乡村,走基层,起到了引领作用,营造了“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良好氛围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思想自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展活动中参与活动的女同志,在红兴村红兴广场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留下了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同时参观、考察、调研了大理中院为米家禄村量身打造的乡村振兴既在红色引领下的乡村振兴项目的运行情况。州妇联副主席蒋新、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英、州委政法委王莅华、南涧县妇联相关领导等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