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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理到乡村 调和矛盾解民忧 | 云龙法院巡回审理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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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龙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21 08:19: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龙法院长新法庭到白石镇中和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本案原被告是叔侄关系,但被告杨某斤未经原告杨某龙允许擅自在原告所有的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上修建化粪池、道路和种植农作物,经原告请求村民小组、村委会、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进行协调未果后,原告遂向我院起诉。
审理现场
本着方便当事人、司法为民的原则,长新法庭奔赴案件事发地,就地开庭审理。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后,法官耐心组织调解,以理释法、以法明理,成功调和了该起矛盾纠纷,并当场在乡亲们的监督下,清除了争议地上的妨害物,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一次性化解,真正做到解决群众难题,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法官走出法院,走进乡村、百姓心中,将法庭搬到村社农家,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不仅有利于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让审判人员更贴近群众,真正发挥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进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云龙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