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以交流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经验做法,以问题为导向,研判存在的问题,分析风险形势,部署下步的全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专题座谈会在大理召开。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德坤主持会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副院长向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云宁到会致辞。保山、楚雄、徳宏、怒江、迪庆、临沧、丽江、大理中院在主会场参会,昆明、昭通等其他8个中院视频参会,并就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汇报。罗平法院就婚姻家庭案件调研情况、官渡区法院就家事案件集中审理进行交流,官渡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云汉进行视频交流发言。大理市法院就金花调解进行交流发言。
会上,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崔艳通报了全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的相关情况。会议指出;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风险隐患,全面贯彻《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进一步改进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增强司法服务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自2019年省高院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审理流程以来,三级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中,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婚姻家庭案件呈现了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案件导致的社会矛盾突出等新情况新问题。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研判,指导全省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正确评估审判风险,将婚姻家事案件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四类案件”、“三同步”工作衔接,尽力化解当事人矛盾,最大限度避免诉讼风险,三级法院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效果;三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许多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等的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站在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对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重大意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婚姻家庭案件审判融入到党委政府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的工作大局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创新方法,强化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为云南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明确责任,措施到位。遵循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省高院建章立制,规范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流程为指导,案件审判中做好风险研判、评估、风险防范、一案一策、因案施策,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地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警务安全保障工作;通过专题座谈会形式,在交流总结中,通过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等将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实践,实体化运作,打造特色,亮点工作等认真总结,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前,向副院长深入到祥云法院及下庄法庭进行了工作调研。会议期间主会场与会代表到大理州市域社会治理智慧中心,大理市喜洲村委会“新新无讼乡村指导工作室”、喜洲法庭“金花调解”、“博士调解”及一站式多元解纷特色工作室、以及大理镇南五里桥诉讼服务站等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