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川法庭贴心调解、高效廉洁,提起诉讼才十天时间,我就顺利到拿到赔偿款,太感谢了。”8月18日,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委会村民罗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邓川法庭诉前调解服务工作站,满心感激地与特邀调解员说道。
2022年3月20日,罗某母女步行到右所镇松曲村卫生室看病,行至松曲村卫生室门前时,村民杨某驾驶未购买保险的二轮电动车与罗某母女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女儿受伤。当日,罗某女儿被其亲人送至解放军75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双方就罗某女儿的伤害损失赔偿进行协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果,罗某向交通警察报警,由于报警时距事故发生已一个月,交警向罗某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出院后,罗某女儿作了伤情鉴定,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罗某母女于7月8日诉至洱源法院邓川人民法庭。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法庭决定对此纠纷进行诉前委派调解。7月13日,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意见冲突大,特邀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其进行针对性调解引导。通过特邀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杨某于2022年7月18日前赔偿给罗某女儿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损失人民币18600元,并进行了司法确认。7月18日,杨某如期到法庭将赔偿款全额交与罗某,该纠纷也圆满地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