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上午,宾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到宾川县州城镇前所村委会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努力实现“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活动当天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村民、调解委员等50余人到场旁听。
案件发生于2022年3月29日,被告廖某驾驶货车在州宾线行驶过程中与原告周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县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廖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事故责任。被告廖某驾驶的发生此交通事故的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且此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由于原告、被告对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遂诉至宾川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增多,为有效化解矛盾、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了解当事人诉求,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讲事实、讲道理、讲情理、讲法理,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最终该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随后,工作人员发放了阳光司法案件庭审问卷调查函,了解群众对司法案件审理的情况,为今后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总结经验。法官和干警们向现场的群众进行法治宣传,从专业的角度帮助现场群众解决问题,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将法治服务的触角深入基层。
今后,宾川法院将大力推动“阳光司法”活动,在解决具体纠纷的同时向社会输送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