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中共祥云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对祥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10.派出机构及职责。我院派出法庭设有下庄人民法庭、云南驿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的一般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服务发展大局,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为民宗旨,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23件,同比增长23.00%;审执结案件5,592件,结案率94.4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15.08件。
1.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的站位确保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按照走深、走心、走实要求深化科学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上来,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推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基本单元。
2.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结刑事案件558件。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筑牢西南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力量。
3.稳妥审理民商案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70件。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呈现的新特点,紧扣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锲而不舍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让司法更加贴近民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祥云建设。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优化诉讼服务方式,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全面巩固执行攻坚成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4.坚持改革创新,以更新的思路提升审判能力。坚决落实好党中央部署,围绕司法责任体系、多层次诉讼体系、全方位监督体系建设,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职业保障。稳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资源配置不佳、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司法能力新突破,全面提升司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为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3人,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21人、遗属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69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5.03万元,占总收入的92.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4.95万元,占总收入的7.59%。与上年总收入2,482.55万元对比增加217.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95.03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320.57万元对比增加174.46万元;二是2021年其他收入204.95万元,较2020年其他收入161.98万元增加42.9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2,6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69万元,占总支出的66.44%;项目支出905.40万元,占总支出的3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总支出2,481.92万元对比增加216.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项目支出905.4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648.41万元对比增加256.9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2.6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833.51万元对比减少40.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度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2021年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实有在编72人与上年实有在编73人减少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人均公用经费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5.4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648.41万元对比增加256.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度我院新增“2021年云南智慧法院建设经费”项目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是2021年司法救助经费比2020年增加24.2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运行32.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2%;案件审判245.0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07%;其他法院支出588.0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95%;死亡抚恤39.4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7%。与上年2,334.97万元对比增加160.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公共安全(类)支出2,207.38万元对比上年2,025.93万元增加181.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20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其中: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50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0.32%;案件审判支出24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82%;其他法院支出45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8.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干警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8%。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5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3%。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法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1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万元,完成预算的6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82万元,完成预算的8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预算的34.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91万元,增长1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年、2021年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1万元,增长1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0万元,增长19.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车况老旧,其中车龄16年的1辆、车龄13年2的辆、车龄12年的2辆、车龄11年1辆、车龄7年的2辆维修费用较高;二是祥云位于交通枢纽,来访人员较多,我院接待费较2020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2万元,占82.34%;公务接待费支出4.90万元,占1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外、州外法院前来我院考察、学习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文化建设工作、执行办案的需要及上级部门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98万元,与上年131.32万元对比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0.83万元,水费支出1.81万元,电费支出3.11万元,差旅费支出1.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0.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7.58万元,福利费支出7.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8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9,62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8.58万元,固定资产3,40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30.39万元,其他资产3,625.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9.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628.41 | 2168.58 | 3403.83 | 2161.57 | 138.96 | 0.00 | 1103.30 | 0 | 0.00 | 430.39 | 3,625.61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开。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34.96万元,对比上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14.80万元增加20.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334.96万元对比上年314.80万元增加20.16万元。
2021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334.96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支出247.5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差旅费、业务水平提升所需的培训费、办案设备的维护费、劳务费、租赁费、法律文书印刷费、案件送达的邮寄费以及委托业务费等办案相关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87.4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案办公桌椅、办案办公电脑、办案打印机等办案办公设备和审判区域庭审直播、视频监控、科技法庭所需要的专用设备。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办案(业务)经费:主要包括办案费、会议费、培训费、法治宣传费、消耗费、业务租赁费、业务维修(护)费、档案管理费等人民法院办理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开支的费用。
二、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部和西部经济困难的县、市级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并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