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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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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理人大  发布时间:2022-10-08 10:08:58 打印 字号: | |
9月15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云宁带领调研组,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云龙县法治生态廊道、天池保护区,漾濞县光明村鸡茨坪村民小组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生态环境破坏类案件审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及环资特色调解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并分别召开州县两级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大理州县两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地方实际,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将审判关口向生态保护一线前移,推动形成群众自觉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绿色生态司法格局,形成部门联动、互动、共建、共治氛围。不断延伸职能,靠前服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使法治文化与乡风文明相得益彰。同时,也还存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不够、预防性司法和能动司法理念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短板。

调研组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主动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做到审判一例教育一片。要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部门协调联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守护好大理的绿水青山。

州人大监察司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来源:大理人大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