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
原告梁大爷今年68岁,膝下有三个儿子,长子梁某某、次子杨某某、三子蔡某某,其中,只有次子杨某某没有成家。2016年6月,按照农村习俗,梁大爷与三个儿子签订分家协议,约定由三子蔡某某赡养梁大爷,长子梁某某赡养其母亲。老两口本该就此安享晚年,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梁大爷妻子在2021年2月去世后,梁大爷就独自一人生活,加上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身患疾病,急需有人在身旁照顾。然而,三子蔡某某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对梁大爷不管不问,另外两个儿子在赡养问题上也相互推脱,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梁大爷陷入孤苦伶仃、无人赡养的困境。梁大爷对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很是寒心,无奈之下,梁大爷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
调解
寄语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作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要求子女要履行赡养义务,作为子女不仅要在物质上供养、生活中照顾老人,还应在精神上关心、慰藉老人。让父母能安享晚年,是为人子女者都应当尊崇的孝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