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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法院:“四个融合”奏响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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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龙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1-04 11:16:47 打印 字号: | |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总结提出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云龙县人民法院牢记嘱托、砥砺奋进,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审判事业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合发展,坚持内涵式提升、外延式拓展“两条腿”走路,在法治轨道上以“四个融合”奏响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曲”,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了法院力量。


与文化建设融合   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2019年以来,以新建审判大楼为契机,云龙法院充分融入桥梁文化、盐井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区和四间具备“法的精神、文的品格、化的功能”的特色调解室,打造集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法治文化教育于一体的文化型诉讼服务中心,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和法治文化体验,在文化浸润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充分发挥文化思想引领作用,建设网上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解读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农民工维权、妇女权益保护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积极发布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案例,拍摄《澜沧江畔民族团结进步花正红》、《大山深处的巡回审判路》等体现民族事务法治处理工作的8部专题片,进一步做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互联网增量。





       将法治文化输送到最基层,以就地开庭、当庭审理的方式,深入村寨大力开展“阳光司法”。组织基层各族干部群众旁听案件庭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族群众到我院参观,让各族群众沉浸式、体验式直观感受法治力量,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增进包容互信、团结互助。


与平安建设融合   构筑民族团结进步硬环境

    云龙法院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手段,依法惩处各类影响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61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54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9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两诈”打击、禁毒“大扫除”、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从优化调解方法上下功夫,以法律的一致性和庭审普通话增进共同性,建立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以各民族乐于接受、易于理解的方式定分止争,2022年受理民商事案件805件,以调解方式结案558件,调解率达69.3%,26%以上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化解。邀请各民族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组织各族干部群众代表参与案件执行,既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又有力保证了人民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在强化前端治理上着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治理体系,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依托在各乡镇设立的双语法官诉讼服务站点,通过网格法官、调解员、联络员有效打通县、乡、村司法服务与社会治理之间的网络连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阵地向前延伸。


    立足辖区各族群众交通出行不便,司法成本高的实际,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构建以法院机关为基点、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服务站为纽带的“四维一体”司法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将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上门送达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巡回审判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做到群众需求在哪里,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为全县各族群众提供了更加暖心的司法服务,在法院与各族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座“连心桥、服务桥”。


与生态建设融合   织密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网

     云龙法院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云龙县“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绿色能源开发重点县”发展定位,以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为民族团结进步创造最大增量,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


    不断扩大生态司法格局,与同济大学法学院跨区域协作共创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举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天池论坛”,联建生态法治书屋,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环境治理提供司法智慧。树立预防性环境司法理念,打造了“三站一道一点”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三站”即:在文化底蕴深厚的宝丰、诺邓、功果桥三个古村镇分别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法官工作站和吹吹腔非遗文化保护法官工作站,指导传统村落各民族矛盾纠纷化解,保护优秀非遗民族文化,让法治文化与乡风文明相得益彰。“一道”即:与县委、政府、同济大学共建生态法治廊道,承载了各族群众共同保护生态、共享绿色生态福祉的美好寓意。“一点”即:在天池保护区建立的生态环境保护审判点,以法治之力守护滇金丝猴最南端的栖息地。让各族群众在享受生态优美、记得住乡愁的幸福生活中凝聚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力量。)



与队伍建设融合  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生力军

     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需要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


    云龙历史悠久,县域内共有25个民族,为进一步培养能够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的好干部,云龙法院重视多元化干部队伍培养,大力发挥各族干部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带头作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创新优化人才培养,用好国家法官学院学习轮训等平台,运用“走出去、请进来”多元模式,组织130多人次先后赴上海、厦门、成都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培训基地、示范基地观摩学习,近三年选派4名青年人才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不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工作的落实推进,努力在维护民族团结,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等方面做好工作、积累丰富经验。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圆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未来,云龙法院将携手云龙各族人民,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坚定不移的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来源:云龙县法院
责任编辑:周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