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渡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弥渡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其他的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跨地区司法部门委托执行或调查的法律事项。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
7.对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情况进行监察。
8.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文明建设,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提出司法建议,教育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资装备。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2个派出法庭(苴力人民法庭、红岩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弥渡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勠力同心、接续奋斗,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弥渡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为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加强政治引领,着力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有新高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党建内容、创新党建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干警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
二是站位全局主动作为,着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有新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部署要求上来,找准司法工作精准发力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融入大局、坚决服从大局、依法服务大局。依法严惩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重大安全事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着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实质化解。全力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制度,靠前提供法律指导。充分发挥司法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作用。强化“府院联动”,注重协同发力,助推行政争议事前防范和实质化解。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是践行宗旨厚植情怀,着力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婚姻等涉民生案件。聚焦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对实现胜诉权益的需求,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阳光司法,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和导向作用。依托诉讼服务站(点),建立完善“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按照群众“点单”,法院“派单”,法官“接单”,群众“评单”的模式,开展“定单式”普法,着力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是开拓创新务实奋进,着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有新突破。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切实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外聚合力”,深化分调裁审“内强动力”,借力信息化建设“智慧赋能”,着力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持续巩固收案负增长良好局面。以“四联七进”“无讼乡村”创建为抓手,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引领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特色法庭建设。打造具有驻地地域特征和弥渡法院辨识度的“一庭一品”特色法庭品牌。要重视并加强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推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严管厚爱激励担当,着力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有新提升。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持续深化法院“清廉机关”建设。扭住作风建设不松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约束干警业内业外行为,把严的基调贯穿到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队伍日常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推动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干警将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15,732,783.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03,183.6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29,6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345,516.37元,下降7.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90,472.03元;二是减少上年结转大中型修缮经费2,790,000.00元;三是工资、社保基数调整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53,211.60元;四是我院2023年编报其他收入829,600.00元,同比上年增加300,8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4,903,183.63元,其中:本年收入14,612,711.60元,上年结转收入290,472.0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12,711.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6,316.37元,下降9.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上年结转大中型修缮经费2,790,000.00元,二是我院2022年调出4人,退休3人、新招录4人,导致年终在职人员减少,根据人员工资、社保基数调整,2023年人员经费相比上年有所增加,综合导致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15,732,783.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903,183.63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5,684.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1,284.83元,增幅16.1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2023年结转上年社保费用159,673.23元;二是人员工资、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核定的人员经费、社保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同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957,498.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601.20元,下降25.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将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纳入基本支出核算,减少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768,000.00元;二是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9,601.20元;三是项目结转2022年第二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357,484.31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88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业务装备购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837,498.8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9,668.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310.16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职业年金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4,066.1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0,764.26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6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64,632.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800.00元,较上年增加29,600.00元,增幅20.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5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0.9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2次,共计接待578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幅29.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幅29.9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弥渡山区辐射面积较大,车辆在送达、走访、执行过程中使用频率高,且近年来车况老化严重,维修保养次数逐年增加,为确保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能够正常运转,经云南省财政厅审批同意,我院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导致我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我院“三定”方案以及各项目标考核责任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结合《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实施细节(细则)》(弥法党组字〔2018〕5号)等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全年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结案率、裁判文书正确率、编外人员出勤率、在职法官对编外人员工作满意度、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送达及时率等,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三个,具体为: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2023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为:科技法庭庭审直播服务费、苴力、红岩法庭文化建设、执法办案差旅费、委托送达、审判材料印刷等,到达年末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数≧100件,案件结案率≧90%,裁判文书送达及时率≧90%,庭审直播率≧80%,不发生警务安全事故,调解撤诉率≧40%,年末法官当事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满意度≧95%。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通过保障编外人员经费,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2023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为:用于保障编外书记员工资,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终达到编外人员出勤率≧95%,编外人员工作质量考核平均成绩≧90%,在职法官对编外人员工作满意度≧95%。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2023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为:县级财政拨入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司法救助金、扫黑除恶及综治维稳常态化化工作经费等,达到案件结案率≧90%,不发生警务安全事故,调解撤诉率≧40%上,年末法官当事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诉前委派调解:指人民法院对属于其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并享有管辖权的案件,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后、正式立案前,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进行的调解。借助调解简便的程序,可以显著降低当事人调解费用和时间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避免矛盾激化,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四联七进”:指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大理州两级法院对接市域治理网格的做法,“四联”即平台联通、应用联结、工作联合、人员联动;“七进”即专业指导调解、协同调处纠纷、坚持巡回审判、推广在线解纷、开展法治宣讲、信息互推共享、促进执行和解。
“三个规定”:指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十个严禁”:指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即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3,111.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11.85元,增幅3.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工资调整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核定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22,565,671.08元,其中,流动资产11,654,050.36元,固定资产9,958,162.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53,458.0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15,143.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1,430.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