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巍山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县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接受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3.受理对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州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负责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组织本院的业务教育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19)14号)同意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8个内设机构: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3个派出法庭分别是:五印人民法庭、庙街人民法庭、大仓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在法治巍山建设之路上奋楫争先再前行。
1.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建设,在提升政治定力的路上永续冲锋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三力”。继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将“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更好地在巍山发展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踔厉奋发优化审执职能,在保障发展大局的路上勇担使命
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司法服务上呈现出的新特点,紧紧抓住公平正义这条司法生命线,在司法服务质量、司法服务效率、司法服务方式和司法服务技术上下功夫、开新局,努力构建高质量、高效率、多元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新格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刑罚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功能,持续聚焦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和新型网络犯罪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巍山。优化民事审判职能,拓宽解纷思路和渠道,以民事纠纷实质化解强化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聚焦营造公开透明、平等保护、公正合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巍山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依托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不断加强环资案件审判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3.笃行不怠深化诉源治理,在满足群众需求的路上永无止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法治宣讲、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积极宣传互谅互让、邻里和睦、团结友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着力为诉源治理工作奠定群众基础。继续推广我院“231”工作机制,并在不断的总结探索中逐步发展形成一套群众认可度更高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力争2023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量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0%以上。深入挖掘和培育潜在调解力量,不断助推县乡村三级矛盾调解中心机制建设,落实落细“四联七进”工作,努力打造“源头预防在前、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治理格局。
4.从严从实强化队伍建设,在锻造队伍作风的路上永不止步
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通过法律理论教育、司法实践磨炼,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立场过硬、理论功底深厚、道德情操高尚和熟悉基层现状的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司法作风顽瘴痼疾常态化整治工作,坚持严和实的基调正风肃纪。深化健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司法职业保障,确保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政法铁军。
5.齐心聚力细化服务设施,在推进智慧建设的路上勇毅前行
全面落实智慧法院建设工作部署,以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推动科技创新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强基导向,以人民法庭特色亮点培育和“一庭一品”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县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继续致力基础设施建设,以“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为建设标准,在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强力支持下,努力推动我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17,249,005.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99,005.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1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04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651,405.61元,增幅10.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加大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力度,聘请6名特约调解员;二是紧紧围绕全国、省、州提出的禁毒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行动及“新冠疫情防疫”工作,使得财务总收入同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5,799,005.61元,其中:本年收入15,705,739.56元,上年结转收入93,266.0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05,739.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571,405.61元,增幅11.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加大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力度,聘请6名特约调解员;二是紧紧围绕全国、省、州提出的禁毒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行动及“新冠疫情防疫”工作,使得财务总收入同比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17,249,005.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799,005.61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8,005.61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370,505.61元,增幅20.4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存在上年社保、公积金结转93,266.05元;二是在编人员经费及各类社保较上年也有所调增;三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768,000.00元统一编制在基本支出中,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811,0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99,100.00元,下降30.6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768,000.00元统一编制在基本支出中,不在项目支出中体现;二是服装经费项目减少,统一由省高院编制,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0,205,619.11元,主要用于法院在编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768,000.00元,主要用于16名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811,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3,853.92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620.72元,主要用于法院退休、调出干警职业年金纪实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92,730.29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1,929.57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的缴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3,252.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5,200.00元,较上年增加111,400.00元,增幅39.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4,500.00元,较上年减少3,300.00元,下降3.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5次,共计接待875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700.00元,较上年增加114,700.00元,增长65.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700.00元,较上年减少5,300.00元,下降3.01%。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拟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拟新增购置价值为120,000.00元的公务用车1辆,用于满足我院办公办案需求,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我院“三定”方案以及各项目标考核责任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3年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按照案件结案率、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执结率、庭审直播率、维修按时完成率、民事案件调解率、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信访投诉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编外人员按时出勤率、解决就业岗位数、部门对编外人员工作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三个,具体为: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2023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案件结案率为90%,执结率为90%,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达90%以上,信访投率低于5%,对案件办理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主要是按照1:1配比法官与书记员的要求,招录16名书记员,通过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新招收的聘任制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将认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聘任合同内容进行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有效保障案件在审限内及时结案。根据规定,每月按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打卡记录进行数据考核,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应达到95%及以上,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比率和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障率应达到100%,裁判文书录入率达99%及以上。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主要是通过实施该项目,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预算年度内项目资金支出方向为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汇调警费,县级财政拨入司法救助金、死亡抚恤金、协警工资补助、扫黑除恶经费及禁毒工作经费,达到案件结案率为90%、执结率为90%、民事案件调解率达30%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达90%以上等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诉源治理:指的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提出的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为主要内容,旨在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社会治理制度。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诉源治理正式成为国家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项制度安排。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后经毛泽东同志1963年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的重大举措。主要包含“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块业务及“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环节。目的是为了实现立案、调解、送达等主要对外事务全流程在线,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健全,案件量增幅逐渐放缓。
诉前委派调解:诉前委派调解相对于诉中委派调解而言,指的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在立案前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不再立案而视情况给予司法确认即可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再行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是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四联七进:是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出的工作措施,分别是“四联目标”和“七进职能”,具体为“平台联通,助力打造市域智治最强大脑”、“应用联结,推动构筑市域智治最牢防线”、“工作联合,协同发挥市域智治最大效能”、“人员联动,促进形成市域智治最强合力”、“专业指导调解”、“协同调处纠纷”、“开展巡回审判”、“推广在线解纷”、“开展法治宣讲”、“信息互推共享”、“促进执行和解”。
三个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3月18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6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上述“三个规定”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统一体,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活动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为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障法官排除阻力干扰、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13,852.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552.66元,增幅4.5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干警工资收入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核定增加;二是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的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同比上年调入1人,导致核定的公用经费同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4,706,668.45元,其中,流动资产5,907,555.74元,固定资产8,560,89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8,214.7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7,576.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6,073.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9项,账面原值1,127,19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