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中共祥云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对祥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10.派出机构及职责。我院派出法庭设下庄、云南驿及禾甸法庭,3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的一般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共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
设三个派出法庭:下庄人民法庭、云南驿人民法庭和禾甸法庭,一个派驻机构纪检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祥云法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格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1.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之魂。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标对表党中央的备项决策部署及上级法院目标任务,以特色党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立足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2.以更强担当维护社会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保护人民,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府院联动,努力实现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特色法庭”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3.以更实举措维护司法公正
深化司法改革。围绕司法责任体系、多层次诉讼体系、全方位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职业保障。巩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执行数据分析研判,严格审限管理,确保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指标良性运行。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4.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创新专业化审判人才实践培养机制,切实提升队伍素能。完善新时代法院队伍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健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惩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22,079,198.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31,198.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48,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674,898.48元,增加8.2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与2022年相比我院2023新增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元;二是我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比2022年一般公用预算增加1,306,898.4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0,731,198.48元,其中:本年收入20,327,698.48元,上年结转收入403,5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27,698.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6,898.48元,增幅6.7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基础绩效纳入保险基数测算,2023年公积金增加21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574,300.96元。二是我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加大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力度,调解费用差额补助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2,079,198.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731,198.48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6,198.4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852,098.48元,增幅19.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经费及各类社保基数较上年有所调增;二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1,000,800.00元统一编制在基本支出中,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965,0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88,800.00元,下降21.01%,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1,000,800.00元统一编制在基本支出中,不在项目支出中体现;二是服装经费项目减少,统一由省高院编制,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2,773,876.98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008,000.00元,主要用于21名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2,965,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0,200.96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6,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退休、调出干警职业年金纪实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9,596.82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9,723.72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66,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4,400.00元,较上年减少141,600.00元,下降22.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7,9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下降3.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6,500.00元,较上年减少137,600.00元,下降27.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00元,下降52.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500.00元,较上年减少7,600.00元,下降2.99%。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拟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云南省财政厅批准我院2022年购置囚车一辆,预算资金为250,000.00元,2023年批准我院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预算资金为120,000.00元,所以2023我院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30,0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公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一般公务用车上交财政,导致车辆减少,随之带来运行成本减少;二是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六个不得”等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三是规范用车管理,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按“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原则以及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法院“三定”方案以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结合《祥云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实施细节(细则)》等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受理案件数、法官人均收结案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核合格率、聘用制书记员案卷归档及时率、人民陪审员按要求参与率、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满意度、民事调撤率、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公开审理案件直播率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确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三个,具体为: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等办案业务有序开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2023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案件执结率≧90%、卷宗归档率≧90%、庭审直播率≧95%、裁判文书正确率≧90%、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90%、调解撤诉率≦30%、民事案件调解率≧4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0%。绩效目标可以有效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法院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法院人才;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高法【2018】47号)等规定,主要目标是完善法院其他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法院其他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编外人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法院其他人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其他人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其他人员经费,使其保障编外人员数量=51人、资金使用合规率=100%、编外人员出勤率≧95%、聘用人员考核通过率≧95%、编外人员满意度≧90%,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其他人员的权益。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通过实施该项目,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预算年度内项目资金支出方向为县级财政拨入司法救助金、死亡抚恤金、协警工资补助、扫黑除恶经费等方面,达到案件结案率≧90%、执结率≧90%、民事案件调解率≧4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的重大举措。主要包含“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块业务及“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环节。目的是实现立案、调解、送达等主要对外事务全流程在线,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健全,案件量增幅逐渐放缓。
诉前委派调解:诉前委派调解相对于诉中委派调解而言,指的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在立案前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不再立案而视情况给予司法确认即可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再行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是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三定”方案:对某以单位进行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管理方案,是编制管理的形式之一。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15,495.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95.46元,增幅1.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干警工资收入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核定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05,297,237.94元,其中,流动资产80,613,275.34元,固定资产20,242,794.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38,896.92元,无形资产3,802,271.2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21,658.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935.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9,54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