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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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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理中院  发布时间:2023-02-02 16:05:44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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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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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县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接受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行使审判监督职。

4.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意见。

5.负责指导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它人员;协助管理全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法院监察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7.管理县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承办其它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处;1个派出法庭:顺濞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漾濞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高举旗帜、紧跟核心,以更高站位践行“两个维护”

强化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漾濞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大力弘扬深化英模教育,充分发挥自有媒体在举旗帜、聚民心、兴文化、展形象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

2.紧扣主题、围绕中心,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守住“七个不发生”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更加深入服务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有力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两个示范县”建设,助力漾濞主动融入大理“两城一区”建设、积极推动“大漾”协同发展、全面构建“一核两极多点”县域发展新格局。全力营造保护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积极运用灵活司法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稳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严防矛盾上交、风险上行。

3.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关切

传承红色基因血脉,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真正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司法实践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久久为功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案结事了人和”为办案目标,进一步做实诉前化解、做好诉中调解、做优诉后和解。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诉源治理,深化“无讼村”建设。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4.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分析评查、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

5.全面从严、压实责任,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建设,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巩固深化拓展“两个革命”和“学做”活动教育成效,激发广大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动力。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法院队伍全面过硬、核心战斗力全面提升,全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28,449.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29,049.0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99,4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6,778,650.98元,减幅36.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结转第八批省预算基建投资补助经费311.00万元以及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385.04万元,2023年无以上经费,故较上年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29,049.02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9,903.22元,上年结转收入139,145.8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89,903.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78,650.98元,减幅37.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结转第八批省预算基建投资补助经费311.00万元以及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385.04万元,2023年无以上经费,故较上年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28,449.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29,049.02元,其中:基本支出9,663,867.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8,567.4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将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纳入基本支出;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缴费增加;三是上年结转公积金45,83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结转15,728.20元,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665,181.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2,018.4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纳入基本支出,故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7,014,532.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72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基本工资、绩效公司、社会保险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665,181.6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3,789.76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7,751.68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0,437.98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2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5,836.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8,5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0元,下降3.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1,800.00元,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1,05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700.00元,较上年减少4,900.00元,下降3.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700.00元,较上年减少4,900.00元,下降3.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六个不得”等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原则以及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三定”方案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3年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云财绩〔2020〕26号)等要求,按照执行案件执结率、调解撤诉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确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个,具体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绩效,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预计2023年执结率达95%以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不低于85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满意度达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四类案件”:指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意见》《云南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规定的主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案件结收比: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的案件数量与新收案件数量的比率。案件结收比达到100%,说明2022年新收案件全部审结的同时,审结了往年的旧存案件。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3,267.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67.64元,增幅2.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费及福利费测算口径为全口径测算,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45,089,852.66元,其中,流动资产8,490,003.33元,固定资产36,440,822.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9,026.4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70,64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95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27项,账面原值943,43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