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日,依据宪法及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受理和审判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并依法受理和执行各类执行案件,受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工作主线,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1,273件,结案1,105件,结案率86.80%,同比上升1.09%,案件质效平稳上升。荣获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被推荐为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审判执行、环境司法、新闻宣传等工作得到各级肯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收刑事案件153件,审结147件,结案率96.08%。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罪责刑相一致,对64名被告人给予定罪免刑或缓刑处罚。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非法持有枪支、危险驾驶、失火等犯罪95件101人,其中危险驾驶79件79人。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件5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2件2人,组织基层干部旁听庭审,以身边事现身说法。重点打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跨境违法犯罪,推动各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
2.高效化解民事纠纷,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共收民商事案件683件,审结607件,结案率88.87%,调解、撤诉431件,调撤率达71.00%。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审结农民工工资、住房、劳动就业等涉民生案55件。回应乡村振兴司法需求,审结农村土地所有权、相邻权等物权纠纷案50件。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审结涉合同纠纷案件298件。依托四个专项行动强化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妥善处置离婚等家事纠纷215件,建立一案一册,预防和减少各类“民转刑”命案风险隐患。
3.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2件。在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的杨某某诉县社保局给付工伤保险金案件入选云南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对该类案件审判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参与党委政府项目建设、烂尾楼整治等重大问题研究10余次,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指导。
4.强力攻坚执行难题,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共收执行案件490件,同比增长41.88%,执结387件,执结率78.89%。在执行团队化运行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执行员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制定《规范终本案件工作方案》《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等,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打财断血”执行力度,拍卖黑恶案件中查封的房屋3套。开展执行专项行动,精准实施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09人次,限制高消费221人次,司法拘留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辖3个派出法庭:功果桥人民法庭、长新人民法庭、漕涧人民法庭。无所属单位,与2021年一致,无变动情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9,661,23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96,788.48元,占总收入的99.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4,451.45元,占总收入的0.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10,586.99元,增长1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98,495.54元,增长21.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7,908.55元,下降74.7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项目经费收入7,654,600.00元,与上年6,015,900.00元对比增加1,638,700.00元。其中: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790,000.00元,与上年3,302,300.00元同比增加487,700.00元;且2022年增加债务化解项目经费,增加2,319,600.00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87,9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无云龙县财政局保障的“两庭建设经费”500,000.00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58,02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6,784.59元,占总支出的59.96%;项目支出7,871,237.91元,占总支出的40.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85,269.56元,增长14.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7,917.18元,增长3.68%;项目支出增加2,067,352.38元,增长35.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项目支出7,871,237.91元与上年5,803,885.53元对比增加2,067,352.38元,主要用于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执行和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86,784.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78,082.59元,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8,70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10%。同比2021年基本支出11,368,900.00元增加417,884.59元,增长3.6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数调整,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大于2021年支出数。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19,036.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1,237.91元。与上年项目支出5,803,885.53元对比增加2,067,352.38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84,523.51元,办公设备购置423,126.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同比2021年增加了债务化解经费项目2,319,600.00元,导致2022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法院支出7,791,237.91元,占项目支出的98.98%,案件审判支出8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6,78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相比增加3,498,495.54元,增长21.87%,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523,845.62元,同比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075,148.53元增加2,448,697.09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680.00元,同比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97.60元增加129,182.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236,38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1%。主要用于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执行和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等方面的支出。其中:用于行政运行9,520,41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3%;案件审判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其他法院支出7,635,97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7%。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7,67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法院缴纳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4,84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83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7,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7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法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03,7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0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格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329.00元,增长1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100.00元,增长3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71.00元,下降31.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幅为39.06%,一是单位车辆老化,导致本年维修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开展案件办理工作较上年增多,使用车辆较多导致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院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业务交流学习、调研、检查导工作等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642.00元,减少29,021.00元,下降2.17%,同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有两名退休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核定数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7,642.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38,821.98元,水费支出10,000.00元,电费支出65,128.02元,邮电费支出20,000.00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042.00元,工会经费支出83,800.00元,福利费支出83,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54,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2,602,196.98元,其中,流动资产3,548,904.45元,固定资产56,582,009.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71,28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5,32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65,470.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资产年报资产总额与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资产总额不一致的原因为:资产年报资产总额54,509,158.32元取数为净值,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资产总额为59,053,292.53元取数为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附表12)和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3)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
2.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2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