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南涧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审查对本院判决、裁定提出的各类申诉案件。对其中确有错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依法再审。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案件,审判移送管辖的案件。
4.管理人民法庭工作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审判工作过程中如何具体使用法律等提出意见,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法官、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8.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中宣传法制,提出司法建议,教育公民终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92件,结案3,140件,结案率95.38%。
1.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53件,判处罪犯346人。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25件125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件2人;审结信用卡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及非法经营案件5件13人;审结故意伤害案件12件14人,强奸案件5件5人;审结盗窃案件27件45人;审结帮助网络犯罪以及常某通等多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案件25件69人;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7件10人;审结涉网络赌博等“黄赌毒”犯罪案件10件26人;审结贪污受贿案件3件3人;审结跨境网络赌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1件3人;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3人。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1,741件。保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推动诚信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036件;注重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妥善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492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213件。在民商事审判中,继续落实“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1.06%,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全力监督依法行政。审结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职能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政案件11件(其中移送管辖1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有序推进,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8件;依法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2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切实推进行政审判庭审实质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00%。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召集的热难点纠纷协调会,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邀请相关人员旁听庭审、出席联席会议等活动,形成融洽的司法与行政衔接机制,共同发力促进依法行政。
持续推进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1,153件,结案1,129件,执行到位金额39,230,200.00元。执行案件执结率97.92%,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54%,终本合格率和信访办结率均为100.00%。通过网站、官微、法院室外大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16人次,限制高消费705人次,财产网络查控3,500人次,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围绕大局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规范恶意拖欠账款、违约、不诚信等行为,审结金融部门借款案件102件;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商事案件434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制定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实质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受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2件,通过依法审理,让破产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查封措施,不超标的、超范围查封,不随意冻结、扣划企业生产经营账户,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系统、依法、综合、源头治理,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通过官微平台和进村入户,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县人民法院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被大理中院评为“全州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3名干警被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安全观念和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做好案件风险、警务安全风险、社会舆论风险、涉诉信访风险等排查整治预案,实质化解信访案件4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与舆情应对,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司法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
全力服务维稳疫情防控。压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警务安全保障。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院安保维稳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通过开展安检技能考核和实战处突演练,不断提高对各类风险隐患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检要求戴口罩、扫行程码、测量体温、身份信息登记,针对在押人员和在外不方便到庭开庭人员开展网上开庭,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全年未发生警务安保和疫情防控事件。
3.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律师服务窗口,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室,委派律师和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全年推送诉前纠纷调解1,172件,调解成功581件,成功率49.57%,司法确认223件,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5.15天,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排名全省第一;利用自媒体阵地,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发布9个典型案例,选派干警在县维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和部分乡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上讲授《如何开展好诉源治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知识,通过进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千场普法、百场培训”“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14次,受众达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册;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000.00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1,700.00元;全院37名党员向所在社区报到并提供志愿服务,线上线下助力基层治理。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能力
司法责任抓实抓细。常态化开展法官入额与退出机制工作,不断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年内退出员额法官1名,新入额员额法官3名;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理案件1,924件,占所有案件的61.27%;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及责任体系改革,严格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院、庭长主动纳入监管案件103件,全覆盖监管办案流程,实现对法官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相统一;加强审判管理,以省法院开展的“落实巩固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南涧法院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意见(试行)》,通过周提醒、月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等举措,切实压实办案责任,确保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在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
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应用现代科技助力司法为民,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推行无纸化办公办案,开展上(抗)诉案件无纸化移送,成立电子扫描中心,完成纸质卷宗电子化转换;建立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电子送达与传统送达方式相互补充,用科技破解“送达难”;加强司法大数据运用,积极适用“类案与关键案件检索”机制,促进“类案同判”,大幅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共开展网上立案726件,跨行政区域立案12件,电子送达10,069次;开展在线诉讼服务,7个科技法庭全程录音录像,通过“云上法庭”智能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案件294件;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作用,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
5.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织首要政治任务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会议34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集体学习9次,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专题学习辅导7次;制定《2022年法院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度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7件次,其中“三同步”案件5件,社会稳定矛盾防控案件48件,工作情况报告4次;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突出“落实巩固年”各项目标,推动法院干警作风明显改进、效能明显提升,确保“学做”活动取得实效。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懈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专题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班子成员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次,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监督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解决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及人员的灯下黑、疏于监管问题。组织干警观看“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酒殇”等警示教育纪录片,做到警钟长鸣,正风肃纪。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放松。突出人才培养,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参加最高院举办的“人民法院大讲堂”15期、省高院举办的“云岭司法讲堂”6期,抓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以及《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新出台法规条文的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10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300余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将德才兼备、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的标准,年内遴选员额法官3名,选升四级高级法官2名,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
6.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完善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题向人大报告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着力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认真办复政协委员提案,落实委员在“一府两院”与政协委员面商会议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判、监督执行;主动配合和接受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三重一大”事项和召开党组会,均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督察巡查。接受省高院审务督察1次,大理中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1次,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延伸督查巡查1次,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1次,并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不断强化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一年来共公开开庭1,300场,当庭宣判160场,互联网公开司法拍卖60场,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增选人民陪审员5名,5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各类案件275件,开展庭审直播392件,共有108,400万人观看,公开文书765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司法信息250条,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下辖2个派出法庭(公郎人民法庭、小湾中心法庭),无所属单位。与2021年一致,无变动情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2021年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本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8,741,16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1,500.45元,占总收入的96.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9,665.55元,占总收入的3.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002,565.72元,下降42.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59,475.66元,下降44.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56,909.94元,增长27.40%。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我院2021年新增审判大楼债务化解经费项目,2022年无债务化解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县财政局保障我院协警工资,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69,633.7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9,266.56元,占总支出的68.59%;项目支出5,770,367.14元,占总支出的31.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481,748.09元,下降44.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9,143.39元,下降3.66%;项目支出减少14,002,604.70元,下降70.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0.0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院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我院2022年无债务化解经费项目,导致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99,266.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7,843.82元,占基本支出的88.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1,422.74元,占基本支出的12.0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4,350.52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70,367.14元。与上年19,773,000.00元对比减少14,002,632.8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我院2021年新增审判大楼债务化解经费项目,2022年无债务化解经费,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法院支出5,770,367.14元,占项目支出的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1,500.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5%。与上年相比减少14,159,475.66元,下降44.01%,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我院2021年新增审判大楼债务化解经费项目,2022年无债务化解经费,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676,65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其中: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90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5.00%;案件审判支出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5,77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2.04%。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8,40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干警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2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14%。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2,25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开支。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2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1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4,1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3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6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1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990.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99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6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1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63,095.12元,下降6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71,579.6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200.13元,增长2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15.60元,下降23.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外法院前来我院审判办案、考察、学习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文化建设工作。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2,955.04元,增加216,672.57元,增长21.75%,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各类保险基数上调,基础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889,6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88,400.00元,手续费支出5,600.00元,水费支出9,500.00元,电费支出75,2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000.00元,被装购置费支出0.00元,劳务费支出244,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88,400.00元,福利费支出89,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49,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8,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7,959,732.97元,其中,流动资产5,479,489.82元,固定资产55,930,105.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6,550,137.3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1,367.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93,49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4项,账面原值834,43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资产年报资产总额与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资产总额不一致的原因为:资产年报资产总额60,782,293.67元取数为净值,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资产总额67,959,732.97元取数为原值。
其他资产6,550,137.32元为受托代理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3,81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6,694.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3,814.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2)和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3)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
2、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站式多元解纷:指通过主动融入服务诉讼纠纷源头治理体系,促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实质化、一体化、前置化,通过“分调裁审”机制建设、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裁判、开庭审理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协调配套的纠纷解决机制。
三、网络查控:是指法院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目前可查询财产类型包括不动产、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网络资金、工商登记等25类财产或相关信息。
四、府院联动机制:是指不断加强政府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化解、“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附件1: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3: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