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教育工作者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为守护校园净土、呵护孩子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提高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8月30日上午,巍山法院大仓人民法庭庭长马显然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到巍山县永建镇永济中学开展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
马显然法官先从与未成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基础知识讲起,随后又介绍了我国法律的分类、违法犯罪需要承担的责任方式等。尤其结合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向学生们讲解了各种法律责任年龄界限的问题。针对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表现,以专业的角度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相关规定,让同学们对照自己的言行,检查自己是否存在不良行为,努力修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明白怎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如何预防犯罪、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就校园中常见常发的校园欺凌问题,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形式,说明如何防止校园欺凌,引导教育同学们学会对校园欺凌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通过一些典型案例讲解,告诫同学们要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认清日常生活中的不法行为和现象,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
最后,针对学校重点学生群体,马显然法官通过一些常见常发的典型案例讲解分析,如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强奸罪等,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让同学们知道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告诫同学们如果不防微杜渐,触犯了法律时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给自己今后的人生染上污点。
讲座结束,师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法治课的内容贴近学习生活实际,学生听得进、易理解,都认识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通过此次法治讲座,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师生的安全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增添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