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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开学第一课】源头预防 综合施治——大理中院到南涧县讲授“开学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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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艳杰  发布时间:2023-09-08 08:32:25 打印 字号: | |

9月5日,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秀山一行到南涧县小湾东镇新民小学为全校530名学生和32名教师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大理中院刑二庭法官助理李红娟为小湾东镇新民小学师生们讲授题为“认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课。课堂上,李红娟分别从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方面,结合近年来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讲授。授课结束后,为全校师生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王秀山副院长分别与学校教师、家长代表、村镇社区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整合力量,综合施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王秀山副院长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家庭预防犯罪的功能,重视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主动、自觉承担管理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时刻关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二是充分发挥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提高学生是非辨别能力、自觉抵御不良因素诱惑能力、自我约束能力、自我防范能力,主动同家庭及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管理的合力,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学生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三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根本上遏制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因素,清除文化垃圾,净化文化市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控制,重视并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设施建设,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