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弥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同心”调解室,一起彝家兄弟因建房施工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双方的亲人关系得到弥合。
案情简介:当事人麦某与张某系远房亲戚,双方签订了建房施工合同后,麦某为张某的房屋进行建盖和装修,但工程完工后张某却未按合同约定将建房及装修等施工费用及时全额支付给麦某某,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张某在调解中说到:我承认欠款,但基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支付不出来,麦某作为亲戚不仅不体谅,还来起诉自己,是麦某不对。
麦某则更觉得委屈:我已经按照合同完成了建房和装修的活计,房屋质量也没有问题,但张某的建房尾款拖欠了四年还未付清,起诉实属无奈之举。
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弥渡法院特邀调解员立即制定调解计划,对双方进行劝导。从敦亲睦邻的传统文化到纠纷事实的换位思考,从村规民约到法律知识,特邀调解员耐心帮当事人双方纾解心结并制定还款计划。最终麦某对张某目前的经济困难表示了理解,张某也理解了麦某施工后拿不到尾款的愤怒和委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不仅顺利化解了双方矛盾,也让两名彝家兄弟重归于好。
下一步,弥渡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非衔接”机制,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积极担当作为。充分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风俗习惯,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