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剑川县法院以巡回审理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化粪池引发的兄弟间的纠纷。
案件中的原、被告系同胞兄弟,双方成家后在父母的主持下分家析产,将其父亲名下的宅基地一分为二,原告居北,被告居南。今年来,因原告认为被告修建在双方滴檐水沟内的化粪池影响排水及散发臭气等原因,影响其正常生活,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向村干部了解纠纷由来,为了更好地处理该案,同时达到更好教育当地群众的目的,承办法官决定到案发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
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原告坚决要求被告拆除建在案涉滴檐水沟内的化粪池,被告则认为化粪池是建在其自行留出的滴檐面积内,属于其院落范围,原告无权干涉,双方分歧较大。为了缓和兄弟间的矛盾,法官决定休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法院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从情理、法理等不同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被告降低化粪池高度、使用管道排污、原告建新房时留足滴檐水沟宽度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及建议,经过共同努力,兄弟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剑川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通过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司法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