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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3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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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3 10:29:47 打印 字号: | |

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省州党委“两个革命”及州委“学做”活动,结合省法院“落实巩固年”要求,狠抓审判质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州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6657件,审执结53204件,平均结案率93.9%。其中,中院结收案比为107.67%,居全省第二位。 

一、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049件,判处罪犯5523人。

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案件431件596人。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抢夺等侵财型案件495件746人,坚决维护法治权威,捍卫公平正义,护卫人民群众安全。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推动“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取得新成效,审结涉黑恶案件7件68人。审结庞克林、张强等47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重大案件。持续开展对黑恶财产挂账监测执行,推进黑财清底,财产刑执行到位6.62亿元,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依法惩治各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1件71人。张胜震、马林昆等5名原厅局级干部受到审判。惩处涉洱海保护、供销、粮食储备、能源等领域职务犯罪18人,守护人民群众的资源安全和饭碗安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惩,审结行贿犯罪案件30件39人,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链条。

坚决守好民生安全底线。严惩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类犯罪,审结案件107件231人,守护群众的“钱袋子”。宣传教育、依法打击与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看护老年人的“下半辈子”。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733件1745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6243件。助力构建良性金融秩序,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股权转让案件4242件。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树立勤劳致富、合法经营的社会导向,审结买卖合同案件3078件。保护农村经济,守护好耕地红线,审结涉农村土地经营案件136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7.48万元。

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2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6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86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以撤诉、调解等方式结案39件。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上年度大幅提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发出司法建议3份,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办理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1136件,用法治坚定人民群众对市场的信心。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858件,同比增长2.63%。开启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工作新征程,在漾濞县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管辖大理辖区内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打击剽窃造假,保护创新创造。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在16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制定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审判指引,加强府院联动,依法妥善化解涉房纠纷,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审慎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审结破产重整案件3件,涉及债权51.3亿元,盘活资产19.35亿元,让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州怀宝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重获新生,帮助2370名员工稳住就业,充分保护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 

司法护航绿美大理。深入贯彻“两山”理念、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467件,其中刑事案件107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审结涉濒危物种、生态破坏等案件21件。大理市、洱源县、巍山县法院集中管辖全州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拓展全州23个派出法庭的“生态保护”职能,延伸建设洱海源环资合议庭、巍山环资合议庭、苍洱环资合议庭,以及剑湖生态环境保护审判点、云龙天池生态环境保护调解室。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司法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以多元方式化解纷争,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4612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76万元,依法对4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判处刑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严格落实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进一步促进权利公平、规则公平。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注重家庭矛盾的实质化解,防范矛盾激化升级,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980件。依法严惩家庭暴力行为,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撑起法律“保护伞”。重视保障老年人权益,审结赡养案件72件。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创新形成的“1234”工作模式,社会效果良好。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法治进校园、法治公开课、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方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圆桌审判,封存犯罪记录,预防和减少再犯。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1件。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承担监护和教育责任。

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坚持“一性两化”,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升执行效能,全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1889件,结案20770件,同比分别上升28.86%和39.47%,执行到位金额25.53亿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15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0万元。维护社会诚信,依法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失信惩戒30718例,限制高消费46534例,限乘飞机69563例,限乘火车9482例。实行全面网拍,累计拍卖3049件标的物,成交额11.29亿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成功执结“大理海湾国际酒店”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件,强力推进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执行效率、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制定“四联七进”工作机制,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智能化、精准化和精细化的法治供给。强化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功能,推进指导调解、协同解纷、巡回审判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州人民法庭的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9.3%,调撤率达72%,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大理特色法庭建设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喜洲法庭的“金花”调解被写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持续推进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用小案件阐明大道理。结合群众关注问题,开展社保骗保、公益诉讼等内容的法治宣传168次,让热点话题和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持续深化“一站式”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快捷高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和《全州人民法庭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引进多元调解人才,全州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员工作室、行业调解工作室等40个,特邀调解组织154个,特邀调解员324名,形成“关口前移、一站解纷”工作模式。以全州23个人民法庭为依托,创建多元法庭、专业法庭、文化法庭,延伸“一站式”多元解纷的触角,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与知识产权局、银保监会等单位组织建立在线诉前调解机制。大理中院一站式建设和诉服质效居全省第二位,全国第七位。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方位提升司法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部署,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妥善处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与院庭长对案件监督管理的关系,特别是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凝聚集体智慧、发掘类案规律,总结审理规则,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深入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全州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持续上升,最高达538件,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深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繁简分流”多层案件分流机制。建立并推进诉讼案件速裁、执行快执工作机制,全州法院成立速裁快审团队17个,受理了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案件办理周期同比平均缩短近20天。坚持调判结合,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大理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中心成功调解案件2531件。

智慧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得到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2022年,在线立案10236件,同比上升49.4%;在线调解17638件,同比上升25.9%;在线司法确认6518件,同比上升86.4%;网上送达18571件。全年开展网上开庭、远程提讯、远程案件会商请示等工作3270件(次),互联网司法模式在我州正逐步形成。

五、注重厚植人才根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州实施细则,努力锻造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法院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把“第一议题”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中。组织开展“苍洱法治青年说”“千堂党课下基层”等学习交流活动32场次。围绕省委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扎实开展“学做”活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12个精品项目。

突出培养专业化司法本领。始终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组织5925人次法官干警参加各级调训轮训。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人才培养,大力实施“青年干部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法院与高等院校合作,着力搭建司法资源交流平台“百佳讲堂”。以案例研讨、案件评查等方式,提升干警法律适用、庭审驾驭等能力。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围绕省州党委“两个革命”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及审务督察,结合全州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补齐监督管理短板弱项。深化“清廉机关”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融合,坚持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法院干警,编印《廉文荐读》《前车之鉴》等廉政简报,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法院机关文化建设。持续用法治精神、规则意识和职业道德涵养法院文化。开展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向新入额法官授予法槌、任职寄语、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等活动。创作普法情景剧、歌曲等原创作品,涵养法官精神,塑造法官品格,促进法院文化建设和审判工作互动、法官素质与办案能力提升。

2022年全州法院共有8个集体、2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通报表扬表彰,其中大理中院被授予“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十六届省级“文明单位”,洱源县法院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六、始终畅通监督渠道,深化司法全过程公开透明

把接受监督作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并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推进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州法院完成12件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敏感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座谈调研1314人次。积极联络、走访政协委员33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主动将“三重一大”等事项置于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发布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案件信息。常态化开展“阳光司法”,召开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座谈会7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2022年全州法院忠诚担当、守正创新、笃行不怠,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州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一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存在差距,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精准服务大局、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充分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研究不够。三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全州法院依然存在法官员额不足、一些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的现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逐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州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理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保持忠诚本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强化司法保障职能。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丰富法治供给。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盗抢骗、黄赌毒、食品、药品、环境等犯罪。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犯罪。全面平等保护产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行稳致远。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主动融入全州发展新格局,服务好大理州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服务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推进执行质效持续向好。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持续回应群众期待。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衣食住行、劳动就业等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积极创造基层在线多元解纷新样本。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潜力持续释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不断传递公平正义的力量与温度。

四是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相关工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突出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强化办案团队的培养和管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加强诉讼材料集中流转扫描中心、送达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为案件办理提速。推动裁判文书改革,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五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释放创新活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强化审判管理,细化办案流程,全面提高立案、送达、保全、开庭、结案、执行等各环节效率。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排除干扰,确保司法公正。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完善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直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聚焦解决司法实践重点问题,用好科技新工具、新思维,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六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持续锤炼本领作风。以大练兵为抓手,把政治教育成效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内涵式发展中。把专业化建设作为硬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持之以恒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持续转变司法作风。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坚持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常态化,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强化家庭家风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全州法院将在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书写更具质感、更富内涵、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新篇章,为服务大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1

 

报告中相关术语释义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切实维护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中老年人遭遇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项行动。重点惩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行为。

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由一定数量的审判人员,以法定形式组成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组织。

诉讼服务站:将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前移,工作职能主要以立案和信访为主,集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费用缴纳、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查询、法律服务、代收代转材料、约见法官、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站点。

四联七进:大理法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而创新的一种工作机制。以平台联通、应用联结、工作联合、人员联动实现从“宽管理”到“微治理”的转变,实现专业指导调解、协同调处纠纷、坚持巡回审判、推广在线解纷、开展法治宣讲、信息互推共享、促进执行和解七项职能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

“1234”工作模式:大理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提出“1234”工作模式。“1”是打造一支由专业审判团队主导,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参与,心理辅导员适时介入的专业队伍。“2”是优化家事审判场所、打造特色调解室。“3”是开辟案前法律援助、案中人身安全保护、案后司法救助3条通道。“4”是构建风险防控预警、多部门协作联动、纠纷多元化解、审教结合宣传4个专项工作机制。

一性两化:“一性”是指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两化”是指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

四类案件:一是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疑难、复杂或者可能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是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类案检索:在案件判决前,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进行与待判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的类案进行检索,对法律适用的统一提供参考。

分调裁审:“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简称“分调裁审”,是指改革分案机制、建立速裁程序、改进送达和庭审方式、简化审理程序、落实文书改革机制等,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缓解人案矛盾。


附件2

 

报告中相关案例说明

 

庞克林、张强案:2001年至2018年间,庞克林、张强、王学海、姜兴国(已死亡)等人聚集同乡、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形成多股分支势力,长期盘踞在大理市、洱源县、鹤庆县、漾濞县等地,以强行派驻人员的方式,渗透到其他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所控制的娱乐场所,为实施性陪侍服务、开设赌场等提供非法保护。为赌场高利放贷、暴力催讨债务、提供毒品、安排亲属入干股参与分红等方式大肆敛财。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审理,庞克林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一到二十年不等的刑罚。

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云龙县银铜矿合并重整案: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申请破产重整。经审理,因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云龙县银铜矿人员及财产等难以区分且合并破产更有利于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大理中院依法将两公司合并重整。经审理,依法裁定批准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云龙县银铜矿重整计划。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倾力挽救危困企业、保障当地民生出发,在保留企业采矿许可证等核心资产的情况下,引入优质资产进行重组,灵活运用破产重整措施,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产,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利益。经破产重整,提升了企业活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大理州怀宝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六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大理州怀宝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申请破产重整。经审理,该公司与其他六家关联企业,经营办公场所、高管人员、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多方面混同,且彼此之间存在无偿使用资金、相互负担债务等情形,各关联企业之间经济往来关系错综复杂,对其进行实质合并审理有利于公平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升债务清偿能力,有利于破产企业重整获得新生。目前,该案的重整方案已经通过。

“大理海湾国际酒店”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天津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大理海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李勐文、张杰玉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生效后。因大理海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李勐文、张杰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津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大理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涉及海湾国际酒店建筑主体及相关租金、违约金1.1亿余元。经大理中院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并通过查询、扣划被执行人相关账户资金,本案执行完毕。


 
来源: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