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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云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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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龙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7 08:44:59 打印 字号: | |

1019日,云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纪委组织50余名员工旁听案件审理,现场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张某在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路建设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其管理项目物资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虚增物资供应量、虚假签收物资收货单、侵吞项目剩余物资的手段,套取或侵吞项目沥青、轻重油、砂石料、水泥、玄武岩、改性剂等物资款,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受贿共计518.5919万元。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各方的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张某表示忏悔,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时刻警醒旁听人员常思贪欲之害,敲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把身边的“反面教材”变成廉政警示教育的“活教材”,使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成为廉政教育课堂,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云龙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腐败犯罪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庭审教育作用,持续开展典型案件旁听庭审常态化,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普法宣传教育资源,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来源:云龙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