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清廉故事,树清廉新风!11月6日,大理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在“廉政故事大家讲”第二十五讲中,行政庭施金平为大家讲述《法官与那三袋核桃》的故事。
不久前的一个清晨,被执行人那某某带来三麻袋核桃到大理市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那某某因为琐事与申请人一家发生口角,双方发生扭打后不同程度受伤,经大理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那某某向申请人赔偿7200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只有实质性化解纠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一方面向那某某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做当事人工作。那某某听后,承诺虽然家庭困难,但会尽可能地想办法履行。后来,那某某分两次共履行了6450元。对剩余的800多元,那某某表示家里的主要收入来自核桃,有十多棵核桃已经结果,收获的部分核桃果已经运到市里出售,但却卖不出去,所以暂时无力支付案款。
考虑到那某某家庭条件确实比较困难,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承办法官在向领导汇报并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与其他同事一道以高于市场价买下了这三袋核桃,既保证在执法过程中不发生廉政风险,又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实现了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同兼顾,实现了张军院长强调的“不让程序空转,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司法价值。
“躺平式” 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也是一种腐败。“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司法之魂,廉洁是法官的生命线。通过 “廉政故事大家讲”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全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廉政“风标”,加强道德修养,将清廉作风贯穿工作生活各个方面,为人民法院事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