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日,依据宪法及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受理和审判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并依法受理和执行各类执行案件,受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3个派出法庭,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功果桥人民法庭、长新人民法庭、漕涧人民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工作总基调,做实能动司法,力促提质增效,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云龙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在法治征程上再开新局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能动司法,充分激活和释放法治动能,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贯彻落实安全发展战略,在服务大局上再建新功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中心工作,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丰富法治供给。坚持府院联动,拓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破产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成果,更好保障稳定发展。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不断优化司法营商宜商措施,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全面加强民生法治保障,在司法为民上再谱新篇
强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秉承“如我在诉”理念,既把案件判公,也将人心判暖。全力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矛盾化解前端渠道,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深化诉源治理。立足审判职能,总结提炼类案治理问题,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共同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通过信息化赋能审判,提供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诉讼服务,努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4.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创新驱动上再赋新能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面压实院庭长阅核责任,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避免程序空转,实质性解决纠纷。深化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加强诉讼材料集约送达中心、流转扫描中心建设,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为案件办理提速。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5.坚定走好人才强院道路,在队伍建设上再树新风
持续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文化建设、“清廉机关”建设,将党建成效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内涵式发展中。持续转变司法作风,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融入司法审判每一个环节,让公平正义可见。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将“三个规定”融入审判执行程序,落实告知、释明、报告三个环节,确保每一次裁判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围绕新时代新使命,强化审判能力培训,提升干警专业技能,不断增强干警“能干事”的本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编制2024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12,356,576.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99,692.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56,884.07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894,860.50元,下降6.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3人,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减少538,741.80元;二是2024年无职业年金预算项目22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1,999,692.19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9,692.1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9,692.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1,744.57元,下降7.3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3人,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减少538,741.80元;二是2024年无职业年金预算项目222,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12,356,576.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99,692.1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4,892.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9,614.07元,下降7.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334,8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7,738,029.58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636,8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70,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9,294.4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养老保险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46.44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5,745.74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0,598.49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2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8,257.54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9,141.00元,较上年减少56,159.00元,下降22.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141.00元,较上年减少6,159.00元,下降12.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6次,共计接待528人次。
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24.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24.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按“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原则以及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三定”方案以及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按照法官人均结案数、结案率、执结率、卷宗归档率、裁判文书正确率、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法官当事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满意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案件结案率、庭审直播率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真实反映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向导向作用,2024年云龙县人民法院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两个,具体为:
(一)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通过专业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房屋养护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系统运行维护、保洁、安保、绿化、会议、疫情防控等后勤服务,综合保障单位运转能力,提升单位服务质量。预算年度内项目绩效目标为:法官年人均结案数在100件以上,结案率在90%以上,执结率在90%以上,卷宗归档率在95%以上,裁判文书正确率在95%以上,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不超过4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在95%以上,调解撤诉率在65%以上,法官当事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满意度在95%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我院2024年项目主要目标为:执结率在90%以上,卷宗归档率在95%以上,裁判文书正确率在95%以上,调解撤诉率在65%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在90%以上等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如我在诉”:就是如同自己在诉讼中,把自己当成当事人换位思考,是否接受办案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和量刑。唯有站在不同角度全面考虑问题,才能防止案件处理简单化,避免失去客观公正立场,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个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3月18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6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上述“三个规定”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统一体,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活动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为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障法官排除阻力干扰、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6,445.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35.6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有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导致核定公用经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0,325,884.76元,其中,流动资产9,534,570.24元,固定资产46,476,295.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86,300.00元,无形资产2,328,718.7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47,16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866,523.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