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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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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19 17:20:45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南涧县县级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审查对本院判决、裁定提出的各类申诉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依法再审;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案件,审判移送管辖的案件;

4.管理人民法庭工作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审判工作过程中如何具体使用法律等提出意见,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8.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中宣传法制,提出司法建议,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和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个派出法庭(公郎人民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在奋进新征程中实现新进展、彰显新作为、突出新成效、赢得新业绩、展现新风貌,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1.赓续初心,以更高站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工作实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推进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2.围绕中心,以更强担当保障服务发展大局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跨境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坚决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向往。

3.紧扣民心,以更深情怀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让“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基层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驿站”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挖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服务功能,探索更多方便易行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加强法院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普法品牌。开展“无讼村乡村”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4.保持信心,以更实举措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切实发挥好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机制、阻塞漏洞,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权责统一、运转顺畅。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开展工作,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对标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确定的提升审判质效各项考核指标,抓实抓细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审判质效好中向优。

5.坚定决心,以更严要求锻造一流法院队伍

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依靠党的建设引领方向、凝聚力量、锤炼作风。持续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开展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着力锤炼司法能力。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拧紧安全阀,加固保险杠,注重惩治震慑、制度约束,确保人民司法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制2024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13,387,535.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47,135.5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40,4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44,615.10元,下降5.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2人,一般公共预算减少,所以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2,647,135.57元,其中:本年收入12,477,154.46元,上年结转收入169,981.1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77,154.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705,415.10元,下降5.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2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13,387,535.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47,135.57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9,154.46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875,396.21元,下降7.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167,981.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981.11元,增幅8.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23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还未完成,资金结转到2024年继续使用,故2024年项目支出同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7,548,819.58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149,7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审判活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738,281.11元,主要用于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审判活动以及业务装备配备等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227.36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93.48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7,109.71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7,085.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6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8,759.33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7,200.00元,较上年减少209,800.00元,下降49.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9,800.00元,下降67.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0次,共计接待125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用餐标准,提倡工作餐、自助餐,厉行节约,从而使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7,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我院“三定”方案以及各项目标考核责任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等办案业务有序开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社会满意度。2024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卷宗归档率≧95%、执结率≧90%、案件结案率≧90%、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170件、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30%、裁判文书正确率≧90%、庭审直播率≧10%、裁判文书送达及时率≧90%、民事案件调解率≧30%、调解撤诉率≧50%、信访投诉率≦5%、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99%、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0%、法院内部使用对象满意度≧90%。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保障单位编制外人员工资,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24年足额及时保障编制外人员工资,完善编制外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编制外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编制外人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2024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编制外人员工资足额兑现率=100%、编制外人员工资足兑现及时率=100%、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比率≧90%、业务部门满意度≧90%。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通过实施非同级财政(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预算年度内项目资金支出方向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调警费、涉烟补助等。2024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执结率≧90%、案件结案率≧90%、民事案件调解率≧3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诉源治理”:就是对诉讼的源头治理,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1,646.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41.5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同比上年减少,导致公用经费核定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1,837,142.22元,其中,流动资产6,698,052.38元,固定资产48,512,506.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6,626,580.8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4,848.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0,158.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