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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马登法庭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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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30 11:10:59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举措、新路径,马登法庭持续整合辖区调解力量共同参与,对辖区矛盾纠纷提前介入,用群众都能接受的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同时,常态化开展结案后“回头看”工作,对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当事人跟踪履行,督促履行,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真正抓实“诉源+执源”双治理,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2024年1月至今,马登法庭诉前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0%以上,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78%。


案例一

小李与小杨经人介绍相识,后按照民间习俗数次购买烟酒茶糖等礼品到小杨家提亲。订婚当日,小李向小杨家支付了彩礼12余万元,并为小杨购买“三金一玉”,花费近2万元,订婚次日,小杨按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到小李家过门,小李再次支付了1万多元的过门礼金,以上各项,共计花费近16万元。

之后,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双方按照风俗举办了婚礼并开始同居。在同居过程中,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小李要求“退婚”并退还彩礼,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小李便将小杨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彩礼款及各项婚礼开支。

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少数民族婚俗习惯,决定邀请“媒人”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阐释了法律规定,并用法院已经审结的案例举例进行释法,通过法官及工作人员法、理、情多角度的劝说,小李和小杨最终打开了心结,就彩礼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尽快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和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同时告知小杨应尽快按照调解书规定的时限履行义务。次日,小杨按照约定向小李返还了彩礼款。




案例二


刘某受雇于黄某从事劳务,劳务结束后,黄某将刘某的劳务费汇入其所持卡内,但由于疏忽大意多转了一笔钱,经多次与刘某协商退还无果后,黄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材料后,马登法庭法官及时联系了刘某,向其了解案件详细情况。经过法官的劝说,刘某表示愿意与黄某协商解决纠纷,同时,法官了解到,刘某本人常年在山上放牧,到法庭诉讼较为不便。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双方诉累,法官联系了当地的村干部,在村干部的帮助下,刘某成功与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进行了对接联调。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刘某和黄某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刘某同意退还多收的款项。

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后刘某迟迟未履行义务返回钱款,黄某无奈之下再次与马登法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得知情况后,法官向刘某发送了《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数日后,收到通知书后的刘某主动联系了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



 
来源:剑川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