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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家门口的“枫”景 全程调解家事纠纷 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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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30 11:12: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弥渡县人民法院苴力法庭将家事调解工作贯穿于立审执各阶段,最终促成一件继承权纠纷达成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案 情 简 介


三原告与被告系兄弟姐妹关系,2015年至2023年期间,因原被告的父亲日常生活照料和多次生病住院问题,原被告之间产生矛盾。2023年7月父亲去世,三原告与被告针对遗产继承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合理分割父亲的遗产。苴力法庭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案情,并主动开展诉前调解,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4月19日,苴力法庭来到德苴村委会德苴村议事点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交流,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说出各自想法。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进行调解劝说,向四兄妹诠释作为子女应负有赡养、扶助、保护父母的义务。劝说双方感念亲情,亲人去世后应相互关爱,共同面对困难,要学着换位思考,不应因继承纠纷让亲人之间关系恶化。由于双方心结较大,不愿意调解。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此案关系到亲情问题,如果直接判决,不仅化解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还将影响到兄弟姐妹间的情感。为此,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针对双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努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契合点,本着维护家庭亲情的原则,再次给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在思考后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以调解结案。

在阳光司法活动中,承办法官结合其它现实案例向参与旁听的群众进行现场普法,引导群众在家事纠纷中充分发扬亲情超越利益的精神,主动维系家庭成员之间真挚而无私的情感纽带,加深“家和万事兴、家事大如天”的理念。此次庭审将普法宣传的意义充分发挥,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活动现场分别对案件的审判程序、庭审能力、司法礼仪和普法宣传意义等方面给予积极评价。


人大代表在现场分享旁听感受
政协委员在现场分享旁听感受


弥渡县人民法院苴力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院创建为契机,不断创新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坚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强化引导家事纠纷中当事人双方对彼此的沟通和理解,实现情理与法理深度融合,探索出了调解贯彻立审执,阳光司法助力调解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弥渡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