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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提质】省高院到大理法院调研破产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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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6 09:04:29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省高院到大理两级法院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专项调研座谈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祥及调研组成员,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大理中院分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大理市、洱源县、云龙县、弥渡县、宾川县、南涧县法院分管院领导参会。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深化破产审判风险防范、优化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就破产案件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汇报。

张祥副院长针对大理辖区破产案件审理有关情况及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传达最新的工作要求。要求大理中院一要强化大局意识,践行责任担当。坚持法治化和服务中心工作思想,深刻理解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对基层法院破产审判的指导帮助。二要强化程序意识,培育典型案例。积极探索、挖掘破产案件办理中的生动亮点,用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打磨出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破产审判先进经验,培育典型破产审判案例。三要做好执转破工作,推动破产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要尽快熟练掌握破产案件,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加大长期未结案清理力度,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要加强府院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要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的制度,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坚持稳妥办案、均衡结案。

会上,大理中院还向省高院调研组汇报了大理中院在“保交楼”中心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张祥副院长对大理中院在“保交楼”中心工作中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