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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提质】大理中院召开全州执行局长工作会暨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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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2 08:40: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全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法院执行领域重点工作,5月20日上午,大理中院组织召开全州执行局长工作会暨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会。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剑军主持会议。


会上,鹤庆、弥渡、巍山、漾濞四家基层法院执行局长从个人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年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述职。大理中院执行局局长杨其云对全州法院2023年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2024年以来执行工作质效情况以及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并作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州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面临较大困难、存在不少问题,全州法院执行局要以问题为导向,树牢“如我在执”理念,用足用好考核“指挥棒”,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动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落地见效,增加上下联动,推动全州法院执行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效率、效果。


会议要求,全州两级法院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看待成绩,客观对待困难,认真查找差距,深入剖析不足,紧紧围绕“3+4”执行指标研究制定对策,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一是要深刻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肩负的政治责任,主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执行联动,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形成协同联动的攻坚合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切实压实党组及“一把手”主体责任。两级法院“一把手”、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要对本辖区执行质效、人员力量、薄弱环节、廉政风险等情况了然于心,切实把管人与管事、管队伍与管业务结合起来。三是要加大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利用好府院联动平台做好沟通联系,解决好长期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问题。四是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执行铁军”。全州法院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会议强调,执行工作是一项长期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全州法院执行局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强化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12县市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及大理中院政治部、审务办负责人和全体执行干警在大理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余12县市基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