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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多方联动 一体发力——“大理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调研学术研讨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在大理市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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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4 09:52:07 打印 字号: | |

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践行?

“枫桥式人民法庭”如何创建?

诉前调解工作到底怎么做?

矛盾纠纷如何得到实质化解?

这些问题

在这个研讨会有了新思路……


5月31日,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主题的大理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调研学术研讨会在大理市法院召开,全州12家基层法院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之诉前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工作、特色法庭工作进行研讨交流,会议邀请大理大学专家学者、市法学会相关人员以及行业协会代表参加

经验交流 

与会人员围绕研讨会主题,就各基层法院建立完善的相关工作机制、工作亮点、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难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围绕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看法思路。

各基层法院代表依次发言

点评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小建、大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薇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多平台、多矩阵开展调解工作,把诉前调解工作的“调”向前延伸,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共建一站式纠纷联动化解服务平台,形成“法院+工会”“法院+妇联”“法院+银行”“法院+学校”等“法院+N”的多元解纷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诉前调解的便利性、有效性,提高群众认可度,化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

多形式、多样化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根据职业性质的不同,灵活利用专职、兼职调解人才优势特点,在不同领域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调解,增强群众对诉前调解的信任感,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多交流、多沟通,加强基层法院之间的横向沟通、基层法院与上级法院的竖向沟通、法院各庭室之间的内部沟通、本地法院与外地法院的外部沟通,结合各法院工作特点、地方实际,共享诉前综治资源,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总结交流 

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强调要把诉前调解工作的“调”不断向前延伸,坚持能动履职,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以基层法庭的“小缺口”做深做实,坚持中院高位推动,两级法院联动配合,主动作为,共同构建完善综合治理体系。要抓住大理各县(市)地域特色亮点,充分挖掘地区“富矿”,不断总结、完善、拓展优秀典型经验做法,适应当下矛盾纠纷新形势、新变化。



 

来源:大理市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