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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金花”普法宣传调解 彰显“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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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南日报(秦蒙琳)  发布时间:2024-06-18 10:01: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大理州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婚姻家庭调解员等作用,深入乡村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运用女性特有的“乡情、亲情、友情、柔情”,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贡献巾帼力量。


调解“一枝花”
柔性释法巧解“千千结”


在弥渡县苴力镇,活跃着一支由122名妇女志愿者组成的“女子调解队”,志愿者们时而走家串户为邻里调解矛盾纠纷,时而忙里忙外为孤寡老人打理家务、收种庄稼,时而左奔右走为留守儿童温补功课…让一个又一个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民富村美、邻里和睦、家庭和谐的“先进平安村”,也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贡献着巾帼力量。

   对于村内出现的矛盾纠纷,女子调解队队员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制度上,由司法所对调解队进行培训,加强调解业务学习,把依法调处的原则落到实处。调解队在村活动室有固定工作场所,调解的纠纷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列入全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范围。遇到重大纠纷时则需要及时上报,集体讨论,集中群体智慧化解矛盾。调处前做好调查,明确争议重点,秉公调处,并为纠纷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我们首先是讲情、讲理,再讲法。”苴力村党总支副书记、女子调解队队长邹倩星介绍,在苴力镇,离婚诉讼案件占了家事案件的54.6%,女子调解队每年要接触大量的离婚调解工作。“离婚冷静期正是女子调解队大量付出工作的时间,往往在法庭判决之前,孩子归属问题已由女子调解队做好了工作,在绵绵柔情与和风细雨中,将纠纷化解于无形。“女子调解队调解对象多为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儿童,女人和女人做工作比较容易沟通。在调解中,女子善于倾听、耐心、不厌其烦讲道理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矛盾不容易激化,更能息事宁人。不仅调解成功率高,还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促进了家庭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邹倩星说。

4月29日,大理州弥渡县法院苴力法庭庭长何轶华来到苴力镇苴力村委会“妇女微家”,与留守老年妇女沟通谈心,进行普法宣传。何轶华还担任着县妇联执委,肩负“巾帼普法乡村行”重任。针对弥渡县耕地少,劳务输出多,普遍存在奶奶承担孙儿孙女教育责任的情况,何轶华每月深入各个村委会,向留守老年妇女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从根源上扼制未成年人犯罪。



“金花调解”

成为诉讼服务品牌


走进大理市法院喜洲法庭,由党旗、“夫妻树”、洱海图案组成的家事法庭Logo映入眼帘。Logo的设计者、大理市法院副院长李瑜介绍,该图案中蕴含了大理著名的“风”“花”“雪”“月”四景,代表了温和司法的温度和纯洁司法的品格。

“金花调解室”里,身穿白族服饰、一口流利白族语的“金花调解员”段六丽一边向当事人询问事情原委,一边认真地做着记录。2022年以来,大理市法院施行精细化审理,组建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官团队,由喜洲法庭承担了全市家事案件的审理。法庭专门安排2位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知晓民风民俗的“金花调解员”在立案信访调解室窗口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导诉指引、立案登记服务,通过柔性疏导、理性引导的方式,帮助群众调处婚姻、赡养、抚养、乡邻等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自2012年喜洲法庭成立“金花调解室”以来,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都能到“金花调解室”调解。“金花调解员”同时也是“金花家事调查员”,她们借助传统风俗习惯疏导和启发群众,向大家讲法律、讲家风,讲正确婚恋、讲邻里和谐,并利用“诉前+诉中+诉后”连环调解,设立回访制度,避免二次纠纷。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我们的服务宗旨。”“金花调解员”段利娟担任上关镇司法所调解员已经有15个年头,她每年调解100多件离婚诉讼、家庭纠纷、赡养老人、邻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老百姓把我们当成亲人、朋友,家里遇到难事都来找我们。无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只要接到调解诉求,我们都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

如今,“金花调解”模式已在大理市全面推广,更多法律、心理、人类学等专业人才被聘请为特邀调解员,引入“金花调解”诉讼工作,“金花调解员”遍布大理市各行各业。“我们聘请了10名大理州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担任‘金花调解员’,进行政策、案件、法规宣传。全市各村委会的妇联主席也成了特邀调解员、家事调解员,从诉讼前端化解矛盾。大理市新设立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诉前调解的很多理念也来自于‘金花调解’模式。各级妇联妇女维权与‘金花调解’联动,‘金花调解’已成为大理市诉讼服务品牌。”大理市法院副院长李瑜介绍。



巾帼送法

筑牢妇儿维权屏障


3月5日,大理州委政法委、大理州妇联在大理市喜洲周城联合启动“巾帼送法润农家”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深入推进“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动员妇女在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创建中发挥积极作用。

 


活动启动当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白族大本曲”传承人赵福坤等现场演绎白族大本曲《普法强基就是好》,以大本曲说唱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普法情景剧《金花巧解拆门案》,通过“沉浸式”普法,进一步引导和帮助广大妇女群众树牢法治观念。大理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律师、大理市家事调解律师志愿者针对婚姻和彩礼、土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反家庭暴力等与妇女群众切身相关的问题,用白族语言进行了法治宣讲,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1年3月,大理州妇联与大理州委政法委在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大理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由大理州妇联负责监督指导,法阳律所提供办公场所并负责日常运行和具体服务工作,专业律师团队与心理咨询师携手,打造了集热线接听、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零距离、一站式”公益服务平台,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当地妇女儿童建起了一个能谈心吐苦水、可咨询能维权的“温馨家园”。

近三年来大理州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共接听12338热线351起,接待来访166起,调解纠纷11起,其中调解成功6起,办理涉及妇女儿童诉讼案件58件。“离婚纠纷案件占咨询案件的一半以上。从最开始的法律咨询解答,到后来引导受援人走法律援助途径,再到提供诉讼法律服务,达成最终的调解结果,中心真正成为了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和贴心人。”公益法律服务热线接线员陈海燕律师介绍。


“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现在还在不断受伤害,真的太感恩你们了!”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女陈丽(化名)来到大理州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送上了“慈爱之心 援助之手”“无愧标兵 敬业正直”两面锦旗。陈丽向维权中心求助,丈夫因她患有视力障碍,不仅限制其人身自由,还经常实施家暴。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尊重陈丽解除婚姻关系、逃离不幸婚姻的抉择,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开展案件取证等代理工作,最终让双方在法院实现了离婚调解。如今,陈丽不仅找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也找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目前,全州各级妇联组织正在深入推进“巾帼普法乡村行”,积极开展“巾帼送法润农家”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运用女性特有的“乡情、亲情、友情、柔情”,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贡献巾帼力量。


 
来源:大理妇女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