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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发挥“法庭+N”效力,“聚力一调”实现“一案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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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22 11:43:4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大仓人民法庭紧扣基层法庭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职能定位,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工作贯穿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全过程,依托特邀调解室、基层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自治组织等单位,全力打造“法庭+N”联调大格局,聚合各个单位和组织的优势力量形成合力开展调解工作,一些陈年纷争逐渐得到妥善化解。


近日,大仓法庭通过“法庭+综治办+派出所”的联调模式,让一起持续了两年之久的入赘女婿离婚案和分家析产案得到妥善化解实现“一案双消”。

案情提要

刘某入赘到李某家已有17年,入赘后未与李某的父母分家,全家共同建盖了一栋三层农村自建房,自2022年开始家庭开始爆发矛盾,刘某与其他家庭成员在同一栋楼中分开生活,刘某生活在三楼,其他家庭成员生活在一楼,期间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并报警处理,经过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已经演变为陈年积怨。2024年6月,刘某之妻李某第二次诉至大仓法庭要求与刘某离婚。  



联动解纷

大仓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到刘某家中了解情况,考虑到刘某原生家庭已经不存在,刘某离婚后面临着居住难题和生活难题,但继续在同一栋楼房中分家生活也存在引发更严重冲突的隐患,本案用一纸判决难以达到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
2024年7月8日,承办法官邀请大仓镇综治办主任、大仓派出所片区民警共同到刘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之间的离婚问题和家庭共有财产问题进行调解未果。



7月10日,承办法官再次将当事人和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邀请到大仓法庭开展工作,派出所片区民警充分发挥“情况熟、人员熟”的优势,辖区政府综治办积极发挥“统筹强、协调强”的特点,人民法庭全力发挥“法律权威高、规范性强”的优点,汇集三方力量对双方利益进行反复协调和平衡,通过一上午的齐心协力和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就离婚纠纷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纠纷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主要部分已经履行完毕,至此持续两年的离婚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终于在同一次调解中“尘埃落定”,实现“一案双消”。



调解结束后,李某及家人表示埋在心中多年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刘某也表示其终于可以安心外出务工继续生活。

法官有话说

大仓人民法庭将继续立足基层、立足法治、立足调解,在“法庭+N”的大调解格局下竭尽全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向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互谅互让是预防矛盾纠纷和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法宝,更是共创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美好社区的制胜法宝。



 
来源:巍山法院
责任编辑:大理中院